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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媽媽在孕早期如何實施自我監護

整個懷孕的“旅途”, 可分為三個階段, 即懷孕早期(懷孕的頭3個月)、懷孕中期(4-7個月)和懷孕晚期(7個月以後)。 由於懷孕各期胎兒發育不同, 孕婦自我監護的重點也不一樣。

在懷孕的早期, 應注意三件事:

第一件事, 是接受一次產科諮詢或遺傳諮詢。 如果在3個月前曾患過病毒性疾病(如病毒性☆禁☆感冒等)或曾用過大劑量的藥物時, 或曾患過肝炎、腎炎、糖尿病、甲亢等疾病, 應如實告訴醫生, 以便瞭解對胎兒是否會產生不良影響。

第二件事, 是注意營養。 菜譜要廣, 不偏食挑食, 尤其要多吃些新鮮水果、蔬菜和蛋白質之類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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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避免劇烈活動, 如騎自行車。 暫停性☆禁☆生☆禁☆活, 以免發生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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