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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媽媽孕期做幾次B超最合適

關於孕期做幾次B超這個話題在網上流傳著各種各樣的說法, 國內孕期媽媽是否有B超‘潛規則’?“孕期B超檢查的次數不要超過3次, 而且最好都在6個月後進行。 ”這種說法正確嗎?下面就來看看專家給出的說法。

專家支招:孕期B超最少要4次

那麼孕婦到底要做幾次B超、選擇在哪個孕周做才合適?這些都要由醫生根據各人的具體情況而定, 沒有絕對的規定。 但是, 她推薦和建議全妊娠期無高危因素者最好至少接受4~5次超聲檢查, 時間點和檢查的主要“看點”大致如下:

第一次B超檢查:在孕6~8周, 主要是排除或及時發現異位妊娠(宮外孕)或異常妊娠(葡萄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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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胚胎是否存活;

第二次B超檢查:在孕11~14周, 主要是做胎兒NT測量, 結合孕婦血清血檢查, 評估胎兒染色體異常的風險度;

第三次B超檢查:在孕18~24周, 主要是系統篩查胎兒發育及診斷胎兒致命性畸形, 包括無腦兒、腦膨出、開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損內臟外翻、單腔心、致命性軟骨發育不全。 此次超聲檢查尤為重要, 因為, 胎兒發育至這個時期, 胎兒在子宮內所占的空間不太多, 活動的空間較大, 胎兒的活動較為舒展, 超聲可以通過多個觀察角度觀察到胎兒大部分的器官形態結構, 篩查排除胎兒畸形;

第四、五次B超檢查:在32~38周, 排除一些在妊娠晚期才出現的胎兒發育異常, 瞭解胎兒的位置、胎盤位置及成熟度、羊水的多少等;判斷胎兒有無臍帶纏繞、繞頸幾周及繞頸鬆緊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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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還能瞭解臍帶的血流情況, 評估胎兒宮內的安危。 對臨床醫生選擇分娩時機及方式提供有價值的參考指標。

以上談到的是一般的情況, 如孕婦有高危等因素或其他的合併症, 孕期B超檢查次數可能還要更多。 例如孕婦合併有糖尿病、高血壓等疾病, 有不良生育史, 或有陰☆禁☆道流血、胎兒發育異常等情況的, 則應在醫生的指導下, 遵循產科醫生的建議隨時申請或及時進行超聲檢查以確保胎兒和孕婦的健康和安全。

綜上所述:全妊娠期無高危因素的孕婦最好至少接受4~5次超聲檢查, 一般最好選擇在第三次超聲檢查的時間即孕18~24周做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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