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用藥對胎兒的影響較大, 亂用藥物可能會引起胎兒的發育異常, 甚至造成胎兒畸形, 因此, 孕期用藥需謹慎, 需要牢記以下原則。
懷孕初期的胎兒非常脆弱, 易於受到藥劑及其他外在的因素的影響, 所以, 孕婦如果不注意, 藥物的濫用或經常使用是對胎兒不利的。
當然, 很多藥物與胎兒畸形並無直接的關係, 但孕婦同樣不宜服用, 因為這些藥物雖然不至於導致外形上的畸形, 但“記憶力差”等腦細胞障礙, 卻可能與這些藥物有關。 所以, 結婚後, 特別是想為人母的女士, 必須停止服用一切不必要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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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少和避免藥物致畸的危害, 需要醫師、藥劑師和孕婦密切合作, 做到合理使用藥物。 孕婦合理用藥的箴言應該是:
1、整個妊娠期, 能不用的藥物應儘量不用或少用。 尤其是在妊娠的頭3個月, 能不用的藥或暫時可停用的藥物, 應考慮不用或暫停使用。
2、用藥必須有明確的適應證和指征。 既不能濫用, 也不能有病不用, 孕婦因為疾病同樣會影響胎兒, 更不能自選自用藥物, 一定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已證明對胚胎與胎兒無害的藥物。 儘量避免可能發生的藥物致畸作用。
3、孕婦用藥後, 如果感到不適, 應立即停藥或者請醫師改用其他更為適宜的藥物。
4、孕婦自己千萬不可濫用藥物。 經醫師處方必須服用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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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受孕可能的婦女用藥時, 需注意是否在經期;孕婦看病就診時, 應告訴醫生自己已懷孕和妊娠時間, 而任何一位醫生在對育齡婦女問病時都應詢問末次月經及受孕情況。
6、當有療效相似的可選擇藥物時, 應選用對胎兒危害較小的藥物。
7、已肯定的致畸藥物要堅決禁止使用, 如孕婦病情危重, 則慎重權衡利弊後, 方可考慮使用。
8、用藥必須注意孕周, 嚴格掌握劑量、持續時間。 堅持合理用藥, 病情控制後及時停藥。
9、禁止在孕期用試驗性用藥, 包括妊娠試驗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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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能單獨用藥就避免聯合用藥, 能用結論比較肯定的藥物就不用比較新的藥。
藥物服用不當, 也是造成流產的重要的因素, 一些激素類藥物、某類中藥等, 使用不當的話, 常常會使孕婦流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