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用藥是最受准媽媽們關心的事情, 因為考慮到肚中孩子的安全問題, 不少准媽媽都不敢用藥。 在孕期用藥是需要謹慎, 但也不要有了疾病忌諱用藥。 有些疾病如不及時治療, 疾病本身也會對胚胎造成不良影響, 甚至危及孕婦生命。 所以准媽媽用藥一定要避開誤區, 牢記安全用藥原則。 下面的這幾點是准媽媽一定要注意到的事項:
一、孕期患各種疾病需用藥物治療時不肯用藥, 以致病情加重。
二、孕期患疾病需用藥物治療, 藥物選擇不合理。
我們認為孕期用藥既要謹慎, 但也不要有了疾病忌諱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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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媽媽用藥牢記三原則
一、妊娠前3個月盡可能避免用藥。
妊娠的最初3個月是胎兒的各器官分化、發育、形成階段, 3個月以後, 除生☆禁☆殖☆禁☆器和中樞神經系統進一步發育外, 胎兒的多數器官均已形成。 因此, 在妊娠前3個月盡可能避免用藥。
二、當需要用藥時, 孕婦應請教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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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孕期禁止服用目前已明確的有可能致畸的藥物。 在有多種藥物可供選擇的情況下, 應儘量選取在臨床上使用時間較長的、相對安全的、對胎兒毒副作用小的藥物, 儘量避免大劑量、長時間或多種藥物一起使用。 病癒或基本痊癒後要及時停藥。
三、患有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藥的孕婦, 妊娠後應根據病情適當減少藥物用量, 或選用對胎兒影響較小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