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用孕酮避免早孕流產
歷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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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避免“早孕流產”;
(2)維持種植捐獻卵子的正常生長環境, 這是近些年才普遍實行的情況。 服孕酮避免流產已經是過時的做法了。 可是醫生習慣了給接受卵子種植的孕婦在其妊娠前8周到前16周期間服用孕酮, 以“幫助懷孕成功”。 接受卵子的孕婦在妊娠早期要完全依靠外源性孕酮以保證胎兒正常的生存環境, 因為這類孕婦的卵巢沒有黃體可分泌這種激素。 (是卵子捐獻人——不是卵子接受人——排卵並產生黃體。 )
卵子接受人使用外源性孕酮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 因為這種妊娠用孕酮的目的是使懷孕成功。 但是這種妊娠需要用多少孕酮最合適——能用多長時間?醫生對第二個問題的回答可謂仁者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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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周的孕酮治療比較合理(與16周相比)。 到那時胎盤已經發揮作用了。 服用8周的孕酮就可以停藥。 孕酮(作為治療藥物)在第8周之後就沒有什麼作用了。 艾倫·基拉姆醫生根據正常妊娠生理激素變化規律表達了他的看法, 他認為一般懷孕8周以後, 黃體不再分泌胚胎賴以生存的大多數激素了。
“第8周以後, 如果你把卵巢切除, 胎兒照樣生長。 ”基拉姆說, “我認為12周後再給孕酮是沒必要的。 ”按照基拉姆的觀點, 妊娠早期是需要孕酮的, 但在妊娠後期, 你將分泌出足夠的孕酮, 如這時還服用孕酮那就肯定超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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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許多醫生, 為了保險起見, 會建議卵子接受人服用12~16周的孕酮。 他們的理由也是可以理解的:高技術培育的嬰兒來之不易(造價還很高), 所以醫生會想盡一切辦法保證這類妊娠的成功。
小編有話:醫生也是人, 也會因為各種原因開藥, 再說, 同樣效果的藥品太多, 採用那一款還是醫生說了算。 瞭解的多對自己的保障就多一點。
(兼職編輯:劉培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