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朋友群裡在熱烈的討論一個問題:胎教究竟有沒有用?並形成兩方對壘局面, 爭辯的甚為激烈。
胎教有用方認為胎教當然是有用的, 雖然胎寶寶在肚子裡准媽媽看不到, 但是並不影響母子間的情感交流, 只要准媽媽用心去體會, 並且有目標的和胎寶寶交流, 胎寶寶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胎教無用方則擺事實證明, 胎寶寶自有自己的世界, 時不時用胎教來打擾他, 也許會讓胎寶寶受到驚嚇, 不如順其自然。 在孕8月之前, 可以根據胎寶寶視覺、聽覺的發育, 適當進行光線胎教、撫摸胎教、音樂胎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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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教不是越早越好
研究表明, 8個月大的胎兒, 大腦皮層區域開始有各自特殊功能, 指揮著胎兒聽覺、嗅覺和發音器官的活動, 並具有連續性和初步的節律性。 這樣對胎寶寶進行有規律、適度的胎教會適合一些。
在孕8月之前, 可以根據胎寶寶視覺、聽覺的發育, 適當進行光線胎教、撫摸胎教、音樂胎教等等。 一切適可而止, 不可過度。
我認識的一位元年輕媽媽, 是搖滾樂的鐵杆粉, 自己也曾組建過樂隊, 敲得一手好架子鼓。 在懷孕期間自己沒有任何收斂, 也美其名曰是一舉兩得的胎教。 結果孕中期因為胎動異常住了院, 醫生是有流產的徵兆, 在醫院保胎兩周, 現在寶寶生下來愛哭愛鬧易受驚。
胎教不是想做就做
胎教雖然有各種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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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觀察胎寶寶的活動時間, 即有規律的胎動。 在胎寶寶比較活躍的時候進行胎教, 每次十分鐘左右, 不超過20分鐘為佳。 最好把每天的胎教時間根據胎寶寶的作息時間而固定下來, 讓胎寶寶養成規律的生活習慣, 同時也有利於出生後的時間管理和效率提升。
我的一位朋友把自己的胎教時間固定的井井有條。 每天早上七點半鐘她會準時播放約納森的《杜鵑圓舞曲》, 並且輕輕的撫摸肚子告訴胎寶寶早上好;中午則是在午睡之後以勃拉姆斯的《搖籃曲》為背景正式開始胎教;到了每天晚上的八點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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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教不是敷衍了事
胎教應該是母子間最有情感的交流。 准媽媽應該全神貫注, 完全投入, 與胎寶寶共同體驗, 發出共鳴。 胎教不僅僅是依賴音像資料, 而是要和胎寶寶有所互動, 讓他明白此刻爸爸、媽媽在做什麼。 准媽媽不能把胎教當作是一種任務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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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心理學家通過實驗研究證明, 由於胎兒早期特殊接觸經驗(語言胎教)的影響, 胎兒對言語的偏好大於非言語, 對媽媽的聲音偏好大於陌生人, 對熟悉的語言刺激大於不熟悉的語言刺激。 也就是說, 胎寶寶是能夠分辨出媽媽的聲音以及媽媽的某些意圖。 而一切都在於用心、用情多深。
比較明顯的母子互動是在胎動的時候, 如果媽媽習慣性的在胎動的時候和胎寶寶打招呼, 並以適度的力量撫摸胎寶寶, 漸漸地, 胎寶寶會根據媽媽手心的力量而在那個位置活動。 總之, 胎教的過程不僅僅是一個語言、音樂、撫觸的過程, 也是胎寶寶對準媽媽形成依戀關係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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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胎教, 最讓我有所認同的說法是:我們並不是為了要生一個天才兒童才進行胎教的, 而是想讓孩子在今後的人生中過的更加幸福和有意義。 所以, 我們之所以要進行胎教, 就是為了表現爸爸媽媽對寶貝的愛以及對他未來的幸福而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