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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媽媽搭乘黑車時被司機強☆禁☆姦並搶走900元錢

懷孕50天的准媽媽小雲在搭乘黑車時被司機強☆禁☆姦並搶走900元錢, 警方將黑車司機相連海抓獲後, 又查出相連海還曾假冒員警和教育局工作人員強☆禁☆姦過3名女學生。 記者昨天獲悉, 市一中院以強☆禁☆姦罪和搶劫罪數罪並罰, 終審判處相連海有期徒刑20年。
准媽媽打黑車被強☆禁☆姦
2011年4月29日中午, 20歲的小雲在大興區團河附近打了一輛黑車, 在行駛中, 司機聲稱要上廁所, 把車停到偏僻地帶, 並把小雲鎖在車內。 司機回來後, 讓小雲下車, 自己則在副駕駛座不知搗鼓些什麼。 小雲感到對方行為古怪, 趕緊記下車牌號並發給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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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預感不妙, 回資訊道“你求求他, 把錢都給他。 ”
此時, 黑車司機突然露出真面目, 兇狠狠地要求小雲關機, 並告訴她, “你碰上壞人了。 ”隨後黑車司機讓小雲坐到車後座, 並讓其脫下衣服要同其發生關係, 聲稱如果不從就殺人。 小雲此時懷孕50多天, 因此懇求對方放過自己, 並拿出身上所有的1000多塊錢交給司機。 司機拿走900元後, 依然強☆禁☆姦了小雲。
引出三起舊案
2011年5月, 警方將黑車司機相連海抓獲。 42歲的相連海是密雲縣的一名農民。 經審查, 警方發現相連海和另外3起強☆禁☆姦案有關, 且對象都是女學生。
據檢方指控, 2002年1月23日, 相連海在大興區黃村鎮臺灣街星城廣場南濱河西裡路, 冒充公安人員, 將年僅17歲的小紅(化名)騙到黃村鎮孫莊村的一處苗圃的空房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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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小紅強☆禁☆姦並搶走100元。 據小紅證實, 當時她正和男同學在路邊聊天, 一名自稱員警的男子過來詢問二人的姓名住址, 並稱居民樓中有老人多次報警, 舉報兩人行為影響市容。 小紅說, 相連海稱要帶她到公安局做筆錄後, 將她帶到一個平房, 把她強☆禁☆姦。 被強☆禁☆姦後, 小紅沒有報警, 也沒敢告訴家人, 直到相連海被抓, 家人才瞭解到小紅在9年前被強☆禁☆姦一事。
此外, 相連海還曾於2002年3月5日, 冒充員警以12歲女孩小麗(化名)闖紅燈為名, 帶其去“交管局”看教育錄影, 並趁機將小麗強☆禁☆姦, 又於2011年3月28日, 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員, 以帶學生開會為由將14歲的小敏(化名)強☆禁☆姦。
否認搶劫提出上訴
一審開庭時, 相連海承認曾與被害人小雲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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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否認搶錢。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 相連海違背婦女意志, 使用威脅等手段, 強☆禁☆姦婦女、姦☆禁☆淫幼☆禁☆女多人, 其行為已構成強☆禁☆姦罪。 且相連海實施強☆禁☆姦被害人的過程中, 兩次採用威脅等手段強行劫取被害人財物, 其中一次冒充員警劫取財物, 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 應對其數罪並罰。 此外, 相連海具有累犯和姦☆禁☆淫幼☆禁☆女的行為, 應予從重處罰。
最終, 法院一審以強☆禁☆姦罪和搶劫罪數罪並罰, 決定對相連海執行有期徒刑20年。 相連海隨後以從未搶劫兩名被害人以及原判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 記者昨天從市一中院獲悉, 市一中院作出終審判決, 駁回相連海的上訴, 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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