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高血壓是產科常見的問題之一, 約占孕婦的50%。 妊娠毒血症只發生于懷孕時, 包含了3個主要的症候:高血壓、蛋白尿以及水腫;通常發生在懷孕24周以後。 病情嚴重的孕婦, 會產生頭痛、視力模糊、上腹痛等症狀, 如果不及早治療, 可能引起全身性痙攣、昏迷。
以往造成妊娠毒血症的原因目前仍然不清楚, 以往認為是母親的免疫系統排斥胎兒的機制故障, 導致血管窄縮, 血壓升高。 目前認為妊娠毒血症其實是一連串疾病衍生的過程。 在疾病剛發生時, 人體生理調節作用呈現心輸出量增加和血管阻力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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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毒血症的孕婦屬於高危妊娠人群, 需要做仔細而規則的產前檢查, 如果發現血壓太高、胎兒狀況不良、並有心管疾病或腎臟疾患及發病時懷孕周數小於30周, 通常會有較差的懷孕結果。 在母親方面, 嚴重的併發症包含腦出血、腎衰竭、肝衰竭、呼吸衰竭、播散性血管內凝血等。 如果產生肺水腫, 死亡率可能達10%;胎兒如周數不滿3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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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休息或住院治療, 都只是在爭取時間, 目的在等待胎兒長大成熟, 一旦經評估胎兒可在子宮外存活, 便可以催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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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毒血症的病人在生產後情況便會好轉, 血壓會回到正常, 一般相信妊娠毒血症並不會增加以後罹患高血壓的危險。 如果產後檢查時血壓已經恢復正常, 那麼可以說與一般的產婦沒有兩樣。 日後懷孕, 再發生妊娠毒血症的機會也不高, 但是如果產後檢查時血壓仍高, 便要仔細尋找原因, 加以治療了。
總而言之, 多數的妊娠毒血症並沒有明顯的症狀, 所以每次產前檢查都要量血壓、測尿蛋白、量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