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妊娠早期地中海貧血症的篩檢。
二、妊娠早期梅毒檢測:有則儘早治療。
三、妊娠早期病毒抗體檢測:若沒有麻疹抗體, 則應避免在人多、空氣混濁的公共場所出入, 以免感染。
四、在第14周時做陰☆禁☆道的子宮頸評估檢查:對於曾有習慣性流產紀錄的孕婦是必要的檢查, 可預知是否有必要採取措施避免早產。
五、妊娠16周時做母體血清篩查:包括胎兒蛋白及游離乙型絨毛膜性腺刺激素的篩查, 如有不正常的資料, 應進一步確認。
六、在16-18周時行羊膜穿刺:高齡孕婦沒有選擇餘地, 均應接受這項檢查, 高危孕婦也應接受此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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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18至23周胎兒形態外觀、成長趨勢及羊水量的評估檢查:若檢查出有重大胎兒畸形及缺陷, 則應終止懷孕。
八、妊娠24周至26周:施行常規糖尿病篩查。
九、妊娠28周之後:懷疑有早產之虞的高危孕婦, 包括多胞胎妊娠、羊水過多症、先前有流產紀錄者、紅斑狼瘡患者、糖尿病患者等等, 都可在28周以後做早產預測檢查, 以及早防範。
十、妊娠36周以後:應養成每日記錄胎兒胎動的狀況。 若胎動減少, 應儘快到醫院檢查。
十一、妊娠36周至38周:可以針對胎兒成長、羊水量及臍動脈血流速波形圖變化, 對子宮、胎盤功能做出終期評估, 以及早發現問題, 將可減少圍產期嬰兒的發病率及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