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原來無器質性心臟病的健康婦女可于妊娠未期和產後發生原因不明的心衰。 鑒於該病並非限於產褥期發病, 故而凡是原無心臟病的孕婦, 于妊娠後3個月至產後5個月內發生擴張性心肌病者統稱為圍產期心肌病。
圍產期心肌病的病因尚未明瞭, 可能是由多種因素諸如營養、飲食習慣、妊娠高血壓綜合征、藥物過敏及病毒感染有關。 儘管原因不明, 但均具有以下特點:患者多在妊娠滿28周至產後5個月內突然或逐漸發生心悸、氣短或出現心衰表現, 以心衰為主, 故而患者往往有呼吸困難、咯血及水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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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圍產期心肌病的治療應採取綜合性措施, 包括強心、利尿、擴張血管及糾正心律失常等。 用藥可在醫生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