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懷孕到第33周的時候, 腿和胳臂出現了莫名的瘙癢症狀, 同時肚皮也有些瘙癢。 有過懷孕經驗的女人告訴我說是正常現象, 到了懷孕後期, 大多數孕婦的肚皮都會癢, 因為胎兒的長大使得皮膚產生妊娠紋而引起瘙癢。
可一個星期後, 我感覺肚皮不癢了, 腿和胳膊卻越癢越厲害, 尤其是晚上, 我經常要把皮膚撓破了才能睡著覺。 這時我的一位元同學聽說了我的情況後就告訴我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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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了雖然有些擔心, 但又抱著僥倖的心理。 那位同學的同事在懷孕中期皮膚就開始瘙癢, 而我已經到了懷孕的晚期, 應該不會有事。
但做常規檢查的時候, 我還是告訴了醫生最近皮膚瘙癢的情況。 醫生立刻叫我抽血化驗, 看會不會是“妊娠性膽汁淤積綜合症”。 我再一次聽到這個醫學詞彙, 不由得全身發抖。 心情複雜地等來了化驗結果, 我被確診為“妊娠性膽汁淤積綜合症”, 醫生要求我立即住院, 並要在37周前終止妊娠, 不然孩子隨時都可能因窒息而死於腹中。
醫生說, 這是一種妊娠突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