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系統產前檢查, 發現孕婦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適時入院待產以防發生意外與急產傷:
1、孕婦患有內科疾病如心臟病、肺結核、高血壓、重度貧血等, 應提前住院, 及時掌握病情, 周密監護, 及時進行處理。
2、經醫生檢查確定骨盆及軟產道有明顯異常者, 不能經陰☆禁☆道分娩, 應適時入院進行剖宮產。
3、中、重度妊高征, 或突然出現頭痛、眼花、噁心嘔吐、胸悶或抽搐者, 應立即住院, 控制病情的惡化, 待病情穩定後適時結束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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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胎位不正, 如臀位、橫位, 多胎妊娠, 需隨時做好剖宮產準備。
5、對經產婦有急產史者, 應提前入院, 以防出現急產傷。
6、有前置胎盤、過期妊娠者等, 應提前入院待產, 加強監護。
總之, 有併發症的孕婦, 醫生會根據病情決定入院時間, 孕婦及其親屬應予以理解與配合, 不可自作主張, 以防發生意外。
准媽媽適時入院待產的好處
一般而言, 凡屬於高危妊娠者, 均應提前入院待產。 具體的情況常見如下:
1、胎位不正, 如臀位、橫位等;
2、骨盆過小或畸形, 或估計胎兒過大, 預計經陰☆禁☆道分娩有困難;
3、孕婦合併有內科疾病;
4、有異常妊娠、分娩史, 如早產、死胎、難產等;
5、有過腹部手術特別是子宮手術史, 如剖宮產、子宮肌瘤剜除術等;
6、臨產前有過較多陰☆禁☆道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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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多胎妊娠;
8、年齡小於20歲, 或大於35歲的初產婦;
9、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羊水過多或過少;
10、胎動異常, 或胎兒電子監護有異常反應。
11、正常妊娠者, 當孕婦出現有規律的子宮收縮, 子宮收縮持續時間達30秒以上, 間歇10分鐘左右, 並逐漸增強, 即臨產後入院待產較為適宜。 經產婦可適當提早。
專家提醒:離醫院較遠地區的孕婦亦應提前入院, 無妊娠併發症的孕婦不需提前入院, 以免待產時間太長, 受其它產婦的影響, 思想顧慮重重, 吃不好, 睡不好, 造成身心疲憊, 影響產程。 另外, 也額外地增加了經濟負擔和不方便。
(兼職編輯:何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