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了,
為了腹中寶寶的健康與安全,
盡可能地不用藥或少用藥,
這一常識幾乎人人皆知。
然而孕期女性難免會有一些炎症性疾病發生,
如感冒、咳嗽、尿路感染、婦科炎症等,
這時不得不用一些
抗菌藥物,
以免炎症加重,
危害母嬰。
這裡就有一個合理用藥的問題。
對孕婦而言,
抗菌藥物的應用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禁止應用的藥物。
這些藥物對胎兒有致畸危險,
或具有毒性。
這些藥物有:(1)四環素類。
這類藥物易透過胎盤進入胎兒,
影響骨骼、牙齒的發育。
(2)磺胺類藥。
這類藥物可引起新生兒黃疽,
因此在懷孕後期不要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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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氯黴素。
氯黴素對人體造血系統有毒性,
有引起早產兒、灰嬰綜合征的危險,
因此在妊娠後期,
特別是臨近分娩時不可應用。
(4)甲硝唑(滅滴靈)、利福平有致畸作用,
妊娠早期禁用。
(5)無味紅黴素可使孕婦出現膽汁淤積性肝炎的危險,
故禁用。
第二類是盡可能避免應用的藥物,
包括:(1)喹諾酮類藥物。
即氧氟沙星、環丙沙星等“沙星”類藥,
這類藥對胎兒的軟骨有損害作用。
(2)氨基糖甙類抗菌素。
常用的有慶大黴素、卡那黴素、丁胺卡那黴素等,
這類藥物有損害胎兒聽力神經的可能。
(3)抗結核藥異煙肼。
容易引起中樞神經系統損害。
(4)呋喃旦啶。
可致新生兒溶血反應。
第三類是可以應用的藥物。
這些藥物毒性低或對胎兒無明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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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無致畸作用,
可以在妊娠的全過程中使用。
這些藥物包括:(1)青黴素類抗菌藥。
(2)頭孢茵素類(即先鋒黴素類)抗菌藥物。
(3)紅黴素(不包括無味紅黴素)。
(4)林可黴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