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應用於臨床已近40年了, 其檢查的安全性已得到肯定, 在醫學上診斷用的B超是低強度的, 不會影響胎兒身心發育。 孕婦最好分四階段進行超聲波檢查。
第一次, 孕期10-14周
以往觀點認為早孕期不要做超聲檢查, 其實早孕期也要進行超聲檢查, 可以有助於排除葡萄胎, 可以測量胎兒頸項皮膚透明層, 當胎兒頸項透明層增厚大於3mm時能早期診斷68%胎兒染色體疾病, 和唐氏篩查結合可對98%的胎兒染色體疾病做出診斷。
第二次, 孕期18-23周
這時胎兒各器官的結構和羊水量均最適合胎兒超聲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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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 孕期28-32周
瞭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 有些胎兒結構的異常是在妊娠過程中逐漸表現出來, 例如先天性膈疝、腦積水等, 胎兒這個時期的結構通過超聲能夠辨認得很清楚。
第四次, 分娩前
預測胎兒體重, 確定胎盤的位置, 臍帶的位置和羊水情況, 醫生瞭解這些情況對於寶寶的安全分娩和母親的健康平安是非常重要的。
同時建議, 第一次系統胎兒超聲檢查希望選擇三級甲等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