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媽媽選擇自然分娩方式首先要考慮其是否具備進行自然分娩的條件。 最主要的是這兩個條件:一、母嬰無合併症;二、分娩三要素――胎兒、產道和產力正常。 關於‘分娩三要素’, 需要詳細地展開來講述――
首先, 胎兒正常;不能過大, 超過4kg的胎兒視為巨大兒, 胎兒不能畸形, 連體的胎兒不能自然分娩。
其次, 產道要正常;孕婦的骨盆要正常, 既不能畸形也不能狹窄, 必須能運行胎兒通過;軟產道若有疤痕或畸形, 也不適宜自然分娩。
再次, 產力正常, 指的是孕婦臨產時候的宮縮情況, 正常的產力指的是宮縮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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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母嬰無合併症, 且分娩三要素都正常的情況下, 我們是允許或者是鼓勵孕婦採取自然分娩。
如果孕婦有以下情況, 需考慮剖腹產:
1.骨盆明顯狹小或畸形。
2.陰☆禁☆道、軟產道、盆腔、宮頸有特殊病變或畸形。
3.胎位異常;如橫位、臀位。
4.產前出血;如胎盤早剝、前置胎盤。
5.疤痕子宮。
6.高齡初產婦(35歲以上)。
7.妊娠合併症或併發症病情嚴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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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做過生殖道瘺修補或陳舊性會陰Ⅲ度撕裂修補術者, 或有生☆禁☆殖☆禁☆器官畸形。
9.先兆子宮破裂。
如果胎兒有以下情況, 可剖腹產:
1.胎兒宮內缺氧。
2.臍帶脫垂:胎心尚好, 估計胎兒能存活, 但短時間內又不能經陰☆禁☆道分娩。
3.胎兒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