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時哪些情況需要接受剖腹產

說到分娩, 很多人熟知的就是順產和剖腹產, 很多准媽媽想要堅持順產, 可是最後上產床後不得不剖腹產;也有些准媽媽開始堅持剖腹產, 後來改變主意順產。 那麼剖腹產的適應症有哪些, 分娩時哪些情況必須接受剖腹產呢?

1、胎兒窘迫:胎兒由於缺乏氧氣而陷於危險, 有可能胎死腹中, 倘若心跳少於120min, 情況更危急, 需立即進行剖腹產手術取出胎兒。

2、胎兒過大:胎兒體積過大無法經由骨盆腔生產。 例如:糖尿病母親就會有胎兒過大的可能。

3、骨盆過小:有些身材過於矮小的母親因骨盆過小沒有足夠空間讓胎兒經由骨盆腔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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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正確的胎位:正確的生產應是胎兒頭頂先露出來。 而不正確的胎位, 如臂先露產式, 就很難自然分娩, 不得不選擇剖腹產。

5、妊娠高血壓綜合症:患有高血壓、蛋白尿、水腫綜合症的母親, 胎兒將無法從胎盤獲得足夠的營養與氧氣, 也不能承受自然生產過程所帶來的壓力, 需要剖腹產。

6、自然生產過程無法繼續進展:因母親子宮收縮程度薄弱, 子宮頸擴張不足, 胎兒無法產出。

7、胎兒未成熟:未成熟的胎兒會較虛弱, 通常胎兒小於36星期, 以及小於5磅, 可能不能承受自然分娩的壓力。

其實順產是最自然的分娩方式, 也是最原始的分娩方式, 但是很多准媽媽覺得順產會很痛, 而且風險也大, 不願意順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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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就想剖腹產, 小編覺得, 能順產的話還是順產好, 畢竟順產能讓孩子經歷人生的第一次磨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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