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鏡想要重圓, 比第一次經營和他之間的愛情還要辛苦。
基本上我不贊同分手後還想方設法和對方“續前緣”, 因為破鏡無法重圓, 要圓它, 也是百般辛苦, 比第一次經營和他之間的愛情還要辛苦, 為什麼呢?這是因為不翻舊賬很難。 你得細細思量, 這人值得不值得你耗費時間去和他周旋到底?如果值得, 再繼續看下去。
分手時好散, 才會散不開要之後挽回感情, 首要條件就是分手時沒把感覺弄糟。 基本上, 分手只是一個形式, 可要是兩人相處的感覺變得很糟, 那才是真正分手了。 你看很多人說分手之後還在那裡東拉西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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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是我罵你、你罵我, 我跳樓、你崩潰, 那躲都來不及了, 還有思念的空間嗎?沒有。 所以分手時一定要留給對方思念的空間, 想起你都是美好的、舒服的、熟悉的。
強化你錯我對, 對方更不會回頭小蓉和她的前男友交往兩年多, 這期間他外遇不斷, 而小蓉也心知肚明, 男友並不是那麼愛她。 只是小蓉實在太愛他了, 所以即使抱著一份有缺憾的愛情, 也要百般容忍地維持下去。
最後男友還是劈腿和她分手了, 但小蓉的心很痛, 沒有辦法再接受其他男人, 只一心一意要挽回。 她去求他、威脅他、罵他負心絕情, 結果人家回了她一句:“都是我的錯, 你放過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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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情人們說出你錯我對的時候, 等於是拿一把刀子, 把兩人的關係徹底切開-他的心裡會想, 我們不是同一國的人, 我很低下, 你很高貴, 所以你不需要我對你好。 你說, 這個時候他能不逃之夭夭嗎?
哀兵政策用錯, 只會讓你更悲哀分手後想挽回對方的心, 哀兵政策可用, 但要用得巧妙。 一哭二鬧三上吊, 只會讓你看起來像潑婦或癡漢, 面目狼狽又難堪, 不OK。 這種方式失去了愛情的美感, 沒有人想回到你身邊。 最多遇到同情心氾濫的舊情人, 他回來也就是施捨, 短期的。
重新曖昧才是正確的既然說分手, 一切就是從頭來過, 那個頭叫做“曖昧”。 你必須重新與他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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曖昧是製造美感, 但說破是破壞美感。 至於要不要重新在一起, 就要看這個美感堆積得夠不夠深厚了。
把自己變得更好, 才是關鍵人性都是嫌貧愛富、嫌醜愛美、嫌潑辣愛溫柔……要好的, 不要壞的。 而人與人之間相處久了, 難免“忘記”對方的優點, 才會覺得可有可無, 所以分手之後, 你就要想辦法把優點重現在對方面前, 甚至更全面地加強它。
當你變得更美麗、更睿智、更成功, 誰能不多看你一眼?男人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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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分手當時太慘烈, 往後還想挽回, 唯一之途就是保留不聯絡的空白, 這段空白是拿來稀釋分手時的不愉快的。 讓對方忘記分手時的不愉快, 甜美的記憶才會浮現, 你在他心目中才能恢復原狀, 如同他還沒有和你在一起之前, 對你的感覺。
不要緊抓著過去的回憶, 要放眼未來分手後最忌諱的, 就是一直抓著“我們以前如何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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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愛已成往事, 要瞭解, 讓往事活過來, 只能當下重新啟動, 不能賴著回憶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