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動不動就將一些芝麻綠豆大的事情向你告狀, 這是不是讓你令一些父母不知所措:對他的告狀很關心, 怕孩子養成動不動就告狀的習慣;不去理會吧, 又怕孩子真的遇到了問題, 受了欺負, 真是兩難……
其實, 父母並不用對孩子的告狀太過在意。 孩子喜歡表現, 是兒童期的一個特點, 很正常。 然而, 這一時期, 孩子的獨立性沒有很好地發展起來, 依賴心理還比較嚴重, 解決困難的能力也不強。 因此, 當他們面對生活中的一些問題的時候, 很自然地就想到找成人去解決。
所以當孩子向父母告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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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告狀6大動機
1、為渲泄緊張情緒而“告狀”。 有的孩子與夥伴發生了矛盾, 或受了委屈, 而向成人“告狀”。 這實際上是孩子渲泄緊張情緒, 減少憂慮, 以達到心理平衡的過程。
2、檢舉他人, 希望成年人對他的是非判斷作出肯定。 “告狀”說明孩子有了一定辨別是非的能力。 但孩子總是先看到別人的缺點, 而對自己的缺點, 即使這些缺點與別人的一樣也不容易發現。
3、孩子“告狀”是為了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 孩子遇到問題時常手足無措, 他們便“告狀”, 以求成人幫助解決問題。
4、追求自我表現, 想從成年人那裡得到肯定的評價。
5、做錯了事想逃避責任, 免受批評和懲罰。
6、嫉妒他人, 企圖利用告狀來貶低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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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認真傾聽
父母首先要以尊重、理解孩子的態度認真傾聽。 一般情況下, 當孩子告狀時, 父母不能隨便敷衍, 這樣對孩子是不禮貌、不尊重的, 會使孩子更感委屈。 父母應耐心傾聽, 並從孩子的角度去尊重和理解他。
2 弄清事實
聽完了孩子的講述, 接下來就是要弄清事實, 幫助孩子尋求解決的辦法。 父母可以適當地安慰孩子, 但不應完全無原則地相信自己孩子的話, 更不應找別的孩子的家長爭吵, 而是應該鼓勵孩子說出事情的過程。 如果孩子一時說不清楚, 父母可用提問的方式引導孩子回想一下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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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對症處理
父母弄清楚了事實的真相和孩子告狀的原因之後, 應根據具體的情況採用不同的處理方式。
教孩子學會處理矛盾
對於3歲以上的孩子, 父母已經幫他們處理過很多問題了, 不妨讓孩子試著處理小朋友間的矛盾。
當孩子“告狀”時, 應儘量鼓勵孩子自己解決問題, 千萬不要事事包辦代替, 否則會養成孩子的依賴心理, 還會助長孩子只看別人的缺點, 不看別人的優點, 搬弄是非等壞習慣。 孩子學會了自己處理的方法, 以後就不會動不動就告狀了, 而且對他將來面對困難、解決問題也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