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教育和精神保健專家認為,
缺乏父母關心撫愛的孩子,
比起那些遭到父母痛打的孩子,
心靈所受的創傷更深,
智力和心理發展所受損失更大,
也就是說這種做法會產生比打孩子還要壞的後果。
精神虐待是對孩子自尊、自信心全面的摧殘。
父母在不知不覺中對子女進行的精神虐待一般可歸納為以下幾種情形。
1、表面冷漠
有些父母為了嚴格要求子女,
故意喜樂不形於色;還有些父母為了培養孩子的獨立自主意識,
對他們的一切常顯出不聞不問的樣子。
殊不知,
這些父母往往使孩子對他們不願推心置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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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誇大的指責
有些父母在批評做錯事的孩子時, 習慣用“總是”、“從來不”之類的字眼。 對孩子進行不負責任、誇大其詞的全盤否定;還有些父母由於望子成龍心切, 愛用對成人的要求來要求自己未成年的孩子。
3、威脅恐嚇
有些父母出於對子女的愛, 常用威脅恐嚇的辦法來束縛他們, 欲使他們免遭災禍。 如一些父母為阻止孩子晚上外出玩耍, 說什麼“晚上有孤魂惡鬼出沒, 小孩不能出門”;為逼孩子上進, 對孩子進行恐嚇“下次考不及格, 把你丟到山溝裡喂狼”。 諸如此類等等。
兒童心理教育專家認為, 經常行使帶有精神虐待性質的責駡, 會使孩子養成自卑膽小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