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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給學齡前孩子極端的愛

1、許多家長認為只要無限地滿足孩子的物質需要, 就是愛孩子, 其實這是一種無知的愛。 孩子對愛的需要不僅是 物質上, 更重要的是精神上。 生活中, 有的家長只注意給孩子補充各種營養品, 卻忽視了對孩子良好的道德行為習慣和社會適應能力的培養。 有的家長給孩子買了許多書籍或買了電腦, 卻沒有正確地引導孩子去讀書或正確地使用電腦, 也不明白對孩子的精神鼓勵、讚揚、肯定和必要的心理支持都是愛, 然而, 這種精神上的愛對孩子的成長更加重要。

2、家長過分保護孩子, 為孩子做了許多本應由孩子自己去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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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無形中剝奪了孩子發展自己能力的機會, 也降低了他們的自立精神與自信心。 這種愛限制了孩子的自我發展, 對孩子將來獨立的社會生活產生不利影響。

3、對孩子的要求過於苛刻, 常常批評, 甚至體罰孩子。 有的家長的確非常愛孩子, 但是, 在觀念上錯誤地認為“棍棒底下出孝子”, “不打不成材”。 每當孩子的表現與家長的想像不一樣時, 就通過打罵來解決問題, 這種做法往往對孩子的身心發展造成難以彌補的創傷。 這種愛給孩子帶來的不是歡樂, 而是痛苦。 這種望子成龍的愛往往會形成相反的情緒或情感――恨, 對家長、對他人、對社會、甚至對自己的恨。 家長應該充分肯定孩子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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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其自信心, 而不是發現問題就批評、指責或懲罰, 才有可能使孩子獲得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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