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交往, 是人類的一種基木需要。 當然, 各個年齡階段的表現是不同的。 嬰兒出生幾周後, 吃奶時便會注視母親, 再過些時候, 他會對人笑多以後, 嬰兒會通過各種聲響來吸引大人的注意, 並作出積極的反應。 當孩子長到1-2歲時, 他就喜歡與其他孩子玩耍了。
與人直接交往, 是滿足幼兒生理需要和精神需要的一種必不可少的行為方式, 是幼兒精神生活的主要內容。 社會交往能使兒童眼界開闊, 並促進其身心發展, 促進觀察力、想像力、思維力、記憶力、語言表達能力的發展。 更為重要的是,
Advertisiment
Advertisiment
但是在幼兒的實際生活中, 很多父母較多關心的是孩子的吃、穿等物質需要, 而對孩子精神生活的需要—相互交往卻很少給予滿足。 一些家長過於保護孩子, 這也不放心, 那也不放心, 怕孩子出去玩會受到別的孩子欺負, 或發生口角, 所以整天把孩子關在家裡。 他們給孩子劃禁區、設框框, 讓幼兒在家裡自成夭地。 這樣的孩子長大後將難於與人相處。 因此, 父母應該鼓勵孩子找朋友, 創造條件讓孩子與人交往, 讓孩子走向同伴。 具體有以下建議:
一、家庭對孩子要愛護, 關心, 尊重, 但不能過於嬌慣溺愛。 幼兒得到父母經常的姑息遷就, 就不願意再擴大他們的社會交往範圍。
Advertisiment
二、讓孩子學會分享。 當孩子把自己的玩具或食物分給其他孩子時, 大人一定要大力讚揚他。 如果兩個孩子在爭搶一件玩具時, 大人除了教育孩子輪流玩外, 甚至可以把那件玩具拿走, 並告訴他:“既然你們不能好好地在一起玩, 那就不准你們玩這些玩具。 ”
三、讓孩子學會遵守秩序。 這是做人的基本準則, 需要家長在日常生活中加以教育。 例如, 上滑梯要依次等候, 一個一個上, 大人講話不能插嘴, 等等。
四、要及早培養孩子多方面的生活能力(說話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多方面的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