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寶寶3個月起,
您就可以準備一個筆記本,
將寶寶認識的東西按照食物、動物、植物、傢俱、日常用品、玩具、人體、交通工具、學習用品、建築、天氣、山水等進行分類,
每隔幾頁定一個分類的名稱,
並將您教會寶寶認識的人或物按分類記入筆記本中。
這樣,
至少在周歲前,
您會發現,
寶寶能學認上百種常見的物體。
認識自己、家人及其相互關係
3個月左右,
可以讓寶寶照鏡子認識自己的臉。
6—7個月他就會對自己的鏡像拍打、親吻、做遊戲。
6個月時叫他的名字,
他會立刻轉過頭來,
知道您是在叫他。
10個月左右就會認識常見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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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個月時您可以讓他照鏡子學習用手指認自己的五官。
7—8個月時,
如果問:“鼻子呢?”他就會笑眯眯地指著自己的小鼻子。
2歲半左右,
寶寶可以明確說出自己的性別,
並開始瞭解親人之間的關係,
如媽媽也叫姥姥“媽媽”等。
讓寶寶經常看自己和家人的像冊,
是學習瞭解親人的相互關係、認識人的不同職業的好方法。
可以讓寶寶指著自己的照片向家人或客人做自我介紹:在什麼地方、和誰在一起幹什麼等。
要讓寶寶學會出門回來時,
自己找到家,
能說出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單位與位址等。
瞭解物體的屬性、用途
當寶寶聽到一個物品的名稱後,
立即主動尋找並注視時,
就說明他已經將名稱與特定的實物聯繫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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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寶寶學認東西要注意五點:à要一件一件地教,
避免混淆。
á挑選寶寶當前最感興趣的東西教。
â多重複。
認一種東西至少要重複十幾遍甚至幾十遍才有效。
要使用簡潔、正規的語言,
如汽車就說“車”而不說“嘀嘀”,
電燈就說“燈”而不說“亮亮”等。
對同一類東西要逐漸提供不同的花樣。
例如“燈”,
從開始只認識屋頂上的吊燈,
到檯燈、壁燈、路燈、車燈等等,
使他從具體到抽象,
逐步理解“詞”的概括作用,
發展思維能力。
1歲以後,
在熟悉常見物品名稱的基礎上,
再瞭解各種物品的屬性
可以為寶寶準備一隻“百寶箱”,
裡面裝有各種各樣的直徑大於3釐米的可以擺弄的小東西,
如小火柴盒、小瓶和蓋、微形手電筒、乒乓球等,
使他在擺弄這些小東西時學習觀察物品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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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顏色、形狀、軟硬、厚薄、大小、粗細、輕重、冷熱、裡外、上下、前後、左右等;以及物體是否能彈跳、滾動、扔在地上有無響聲,
是否能合攏與分開、打開與合上,
能放進去、拿出來,
能套上、取下來等等。
2歲左右時,
可教寶寶說出各種常見物的用途,
如球是玩的,
筆是畫畫的,
杯子可用來喝水或牛奶等。
2歲半左右,
就要讓寶寶學習分類和概括。
如按物品的表面特徵分類:顏色、形狀、大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