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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各種形象玩具讓嬰兒認識事物

從寶寶3個月起, 您就可以準備一個筆記本, 將寶寶認識的東西按照食物、動物、植物、傢俱、日常用品、玩具、人體、交通工具、學習用品、建築、天氣、山水等進行分類, 每隔幾頁定一個分類的名稱, 並將您教會寶寶認識的人或物按分類記入筆記本中。 這樣, 至少在周歲前, 您會發現, 寶寶能學認上百種常見的物體。

認識自己、家人及其相互關係

3個月左右, 可以讓寶寶照鏡子認識自己的臉。 6—7個月他就會對自己的鏡像拍打、親吻、做遊戲。 6個月時叫他的名字, 他會立刻轉過頭來, 知道您是在叫他。 10個月左右就會認識常見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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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個月時您可以讓他照鏡子學習用手指認自己的五官。 7—8個月時, 如果問:“鼻子呢?”他就會笑眯眯地指著自己的小鼻子。 2歲半左右, 寶寶可以明確說出自己的性別, 並開始瞭解親人之間的關係, 如媽媽也叫姥姥“媽媽”等。 讓寶寶經常看自己和家人的像冊, 是學習瞭解親人的相互關係、認識人的不同職業的好方法。 可以讓寶寶指著自己的照片向家人或客人做自我介紹:在什麼地方、和誰在一起幹什麼等。 要讓寶寶學會出門回來時, 自己找到家, 能說出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單位與位址等。

瞭解物體的屬性、用途

當寶寶聽到一個物品的名稱後, 立即主動尋找並注視時, 就說明他已經將名稱與特定的實物聯繫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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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寶寶學認東西要注意五點:à要一件一件地教, 避免混淆。 á挑選寶寶當前最感興趣的東西教。 â多重複。 認一種東西至少要重複十幾遍甚至幾十遍才有效。 要使用簡潔、正規的語言, 如汽車就說“車”而不說“嘀嘀”, 電燈就說“燈”而不說“亮亮”等。 對同一類東西要逐漸提供不同的花樣。 例如“燈”, 從開始只認識屋頂上的吊燈, 到檯燈、壁燈、路燈、車燈等等, 使他從具體到抽象, 逐步理解“詞”的概括作用, 發展思維能力。

1歲以後, 在熟悉常見物品名稱的基礎上, 再瞭解各種物品的屬性

可以為寶寶準備一隻“百寶箱”, 裡面裝有各種各樣的直徑大於3釐米的可以擺弄的小東西, 如小火柴盒、小瓶和蓋、微形手電筒、乒乓球等, 使他在擺弄這些小東西時學習觀察物品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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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顏色、形狀、軟硬、厚薄、大小、粗細、輕重、冷熱、裡外、上下、前後、左右等;以及物體是否能彈跳、滾動、扔在地上有無響聲, 是否能合攏與分開、打開與合上, 能放進去、拿出來, 能套上、取下來等等。 2歲左右時, 可教寶寶說出各種常見物的用途, 如球是玩的, 筆是畫畫的, 杯子可用來喝水或牛奶等。 2歲半左右, 就要讓寶寶學習分類和概括。 如按物品的表面特徵分類:顏色、形狀、大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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