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警察局, 他們讓我解下鞋帶, 還讓我把口袋裡的東西全掏出來, 放在前臺的桌子上, 以防我利用其中的某樣東西自殺、逃跑或襲警。
坐在桌子那側的警官手上的汗毛很重, 而且他肯定使勁地咬過指甲, 都咬出血來了。
以下就是我口袋裡的所有東西:
1.一把有十三種小工具的瑞士軍刀, 包括電線剝皮器、鋸子、牙籤、鑷子等;
2.一截繩子;
3.一個木頭做的智力玩具, 形狀如下:
4.三顆飼料丸, 是給我的寵物鼠托比吃的;
5.一英鎊四十七便士(一枚一英鎊的硬幣、一枚二十便士的硬幣、兩枚十便士的硬幣、一枚五便士的硬幣和一枚兩便士的硬幣);
Advertisiment
一枚紅色的迴紋針;
一把我家前門的鑰匙。
我手上還戴了手錶。 他們讓我把表也摘下來放在桌子上, 可我說, 我必須戴著手錶, 因為我需要隨時知道確切的時間。 他們打算強行來摘, 我便大叫起來, 於是他們只好讓我繼續戴著。
他們問我有沒有家人。 我說有。 他們又問我都有哪些家人。 我說有爸爸, 但媽媽死了。 我還說有特裡叔叔, 他是我爸爸的弟弟, 但住在森德蘭, 此外還有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不過只有奶奶伯頓還活著, 她得了老年癡呆症, 老把我當成電視裡的某個人。
然後, 他們讓我說出爸爸的電話號碼。
我告訴他們他有兩個號碼, 一個是家裡的, 一個是手機。 然後我兩個都說了。
警局的牢房很不錯,
Advertisiment
我暗自琢磨, 如果自己是故事裡的人物, 該如何逃走。 應該很難吧, 因為我只有一身衣服和一雙沒有鞋帶的鞋。
最後, 我得出結論, 最好的辦法大概就是等到一個大晴天, 用我的眼鏡將太陽光聚焦在衣服上, 使其著火, 然後等員警看到煙霧把我帶出牢房後, 再伺機逃走。 而萬一他們沒有發現起火, 我還可以往衣服上撒尿,
Advertisiment
我想知道希爾斯太太有沒有跟員警說是我殺了威靈頓, 而等到員警發現她撒謊的時候, 她會不會因此坐牢。 因為誣陷他人可就犯了誹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