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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該讓家長痛苦還是讓孩子痛苦

對於最有預見性的母親來說, 最不快的時刻莫過於她不能再做抱窩的母雞, 從自己的羽翅下把雛兒放走, 讓他們自食其力的時候。 沒有理由以種種藉口來拖延這個時刻的到來。 說什麼, 孩子還很纖弱, 他四年前做過闌尾手術, 應該吃母親特殊調劑的食物, 他還不能在院子裡玩耍, 在那裡, 我的上帝, 他會大汗淋淋, 他也不能和小朋友們去散步, 他一定會忘記穿羊毛衫, 等等。 這樣一來, 母親整天怕這怕那, 而兒子也被一種意識折磨著——他覺得自己身體不健全, 他比自己的同齡夥伴虛弱。

我們面臨的選擇是——或者我們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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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讓孩子痛苦。

對於在英國發生的一件事的回憶, 至今還使我非常難過。 我是不久前在報紙的新聞欄目中讀到有關這件事的報導的。 一位生活富裕的寡婦去世了, 留下一個四十歲的殘廢兒子, 她為這個兒子花費了畢生精力。 可事實證明, 她的兒子根本不是殘廢人。 只不過是在他十一歲時, 患過一種嚴重麻疹, 險些喪命。 病後恢復得特別慢, 需要坐輪椅, 媽媽還得給他特意做客易消化的軟食。 身體虛弱的男孩生就出憂鬱寡歡的性格, 母親嬌慣他, 溺愛他。 她不能放棄象我們熟知的那種保護入式的關懷, 不能放棄從對她那憂鬱的兒子的安慰中所嘗到的滿足。 兒子的康復整整拖延了一生。 在四十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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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幸的人下肢幾乎都癱瘓了。 他忘記了怎樣行走, 被困在母親的房裡, 實際上同外界失去了一切聯繫。

這是一件觸目驚心的事情, 是極特殊的情況。 因此人們會對我提出異議說正因為如此, 這事便不值得一議。 我認為恰恰相反, 值得。 我不止一次有機會看到有類似傾向的母親們, 當然她們做得要比那位英國母親適度得多。 從一種奴隸般地為孩子效勞中尋求快樂, 給孩子預先規定出最好的食品和東西, 把關心孩子當成特殊權力。 當孩子由於輕微的感冒就缺一天課, 躺在床上讀兒童畫冊, 什麼事情也不許他做時, 自己甚至感到輕鬆一一這是一種錯誤的觀點。 我的孩子呆在家裡, 他什麼事也不會出, 他在我保護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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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撫愛他……

這番話在我們與孩子一起沉浸在他那因為一點頭疼腦熱的小病, 而滿足他的需要和給他愛☆禁☆撫所感到快慰的時候, 哪怕只在心裡說說, 那麼也就表達了迷惑著我們和我們孩子思想的那種‘甜蜜’的幸福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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