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宮產後2~3年再孕最合適 剖宮產後如果想要再生, 時間一定要把握好, 一般在剖宮產兩到三年可以再生。 專家表示, 過早懷孕, 由於胎兒的發育使子宮不斷增大, 子宮壁變薄, 尤其是剖宮產手術刀口處是結締組織, 缺乏彈力。 新鮮的瘢痕在妊娠末期或分娩過程中很容易脹破。 而時隔太久懷孕纖維組織代替瘢痕, 也會增加生產的風險性。
至於相隔多長時間再生第二胎也因人而異, 要看子宮恢復的情況而定, 當然二年以後再孕更好些。 另外, 最好在懷孕前檢查子宮的狀況。 以前做過剖腹產, 可以再次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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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宮產後再懷孕需要注意: 妊娠晚期要防止腹部受擠壓
為預防發生瘢痕處裂開, 必須注意保護, 不能受到擠壓。 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 乘車、走路等要避開人群的擁擠, 家務勞動要適當, 睡眠應仰臥或側臥, 性☆禁☆生☆禁☆活應有節制, 避免腹部受到撞壓。
發生腹痛及早就醫
瘢痕子宮到妊娠晚期有的會出現自發性破裂, 腹痛是主要表現。 由於子宮瘢痕癒合不良隨妊娠月份的增加, 宮內壓力增大, 雖無任何誘因, 子宮也可從其瘢痕處脹發而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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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胎動情況
胎動是胎兒在子宮內發出不規律的活動, 胎動的快慢是胎兒在宮內安危的早期表現之一。 一般於妊娠期每小時要有3—5次或一天(12小時)至少要有有10次以上的胎動。 剖腹產術後, 帶有傷痕的子宮如果有輕微的破裂及胎盤的異常, 均將導致胎兒死亡。 這時胎心音消失。 胎兒死亡前的24—48小時, 先有胎動減慢或消失。 因此注意胎動變化可提前發現胎兒的異常情況, 以便及時採取措施。
宜提前住院待產
瘢痕性子宮越接近產期, 破裂的危險越大。 為預防發生子宮破裂或胎兒死亡, 應提前兩周住院待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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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方式不一定要選擇剖宮產
是否需要剖腹產一則看分娩時胎兒的情況, 二則看子宮的收縮情況, 如果子宮因為曾經的剖腹產後形成的瘢痕影響收縮功能, 不利於胎兒娩出, 則需要再次剖腹產;如果胎兒狀況和子宮收縮能力都很好的話則不需剖腹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