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待腸道蠕動恢復後才可進食。
(2)剛進食時須採取漸進式的進食法, 先喝開水、果汁等流質食物, 若無腹脹嘔吐的現象才可食用稀飯、青菜等。 再過1 ~2天后(最好是排便正常後)可開始食用一般的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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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香油、雞及米酒類食物應於產後1周後才可以開始食用。
(4)產後1周內避免食用水煮雞蛋、牛奶等食物, 以防脹氣。
(5)避免食用油膩、剌激性的食物。
(6)禁食以參類(如人參、西洋參)調理之藥膳, 因為參類食物有強心、興奮之效用, 除了不利傷口復原外(可能導致再次出血), 還會妨礙產婦休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