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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產、早產與第二個寶寶

剖腹產與第二個寶寶

很多準備生第二胎的女性朋友非常關心, 第一胎生產之後, 要經過多長時間再懷第二胎才能保證安全性呢?

專家表示, 這首先要看第一胎的生產方式。 如果孕婦第一胎是自然順產, 那麼, 恢復期需要的時間比較短, 一般只要經過1年, 產後女性的生理功能基本恢復, 經過檢查之後, 輸卵管、子宮等生殖系統情況正常, 就可以考慮懷第二胎。

如果孕婦第一胎是剖腹產, 雖然剖腹產是經腹部切開子宮取出胎兒的創傷性手術, 但在剖腹的全過程中, 正常情況下是沒有傷及卵巢、輸卵管等組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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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宮壁雖有切口, 癒合後也並不會影響子宮的週期性增殖(即週期性月經來潮), 故剖腹取胎後, 仍然有生育力, 從醫學上考慮, 可以生第二胎。 剖腹產後子宮切口雖逐步生長癒合, 但疤痕組織尚未健全, 過早再懷孕, 子宮壁的拉力過大, 會有子宮疤痕破裂的危險性, 因此, 剖腹產術後2年以上, 方可再受孕。

究竟剖腹產後可以陰☆禁☆道生產嗎?這個問題還在醫界爭論不休, 主要是擔心剖腹產的縫合傷口, 會在生產過程中破裂, 導致母親與寶寶的傷害。 不過, 想生二胎的媽媽也不要過於擔心, 因為只要沒有遇到下述的這些狀況, 第二次生產還是可以選擇自然產的。

一次剖腹產後, 哪些情況會導致自然產不成功?


情況一、上次剖腹傷口較薄或者癒合不良
情況二、第一次剖腹產的指征依然存在
情況三、第二次懷孕時有嚴重的產科併發症
情況四、分娩產程進展不順利
情況五、第二次懷孕時胎寶寶存在問題
情況六、二胎分娩時使用催產藥
情況七、二胎分娩時採用引產
情況八、上次剖腹產採取的是縱切的手術
情況九、剖腹產後再次懷孕間隔時間太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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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產與第二個寶寶

懷孕20周之前發生的分娩稱為“流產”, 在懷孕滿28~37孕周之間(196~258天)發生的分娩稱為“早產”, 在此期間出生的體重1000~2499克、身體各器官未成熟的新生兒, 稱為早產兒。 出生時胎兒體重低於2500克稱為“低體重”, 低於1500克的稱為“極低體重”。

一般而言, 出生體重越低的早產兒, 面臨的問題通常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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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早產特別強調懷孕32周以前發生或體重低於1500克的早產兒。

早產約占分娩總數的5%~15%, 早產兒死亡率在國內為12.7%~20.8%, 國外則胎齡越小、體重越低, 死亡率越高。 死亡原因主要是圍生期窒息、顱內出血、畸形。 早產兒即使存活, 亦多有神經智力發育缺陷, 因此防止早產是降低圍生兒死亡率和提高新生兒素質的主要措施之一。


一般來說, 早產半年至一年後可再次懷孕, 建議準備懷孕前夫妻雙方做好各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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