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產之醫學指征

並不是所有的准媽媽醫生都會推薦採用剖腹產生產的, 剖腹產就是通過在產婦腹壁開刀使胎兒娩出的分娩方式。 當產婦在等待自然分娩但又危及母體與胎兒的生命、需要緊急將胎兒娩出體外時, 必須進行剖腹產。 作為處理難產的主要醫學手段, 實施剖腹產手術必須具備一定的醫學指征。

一、胎兒的指征

1.胎兒過大, 產婦的骨盆無法容納胎頭。

2.胎兒出現宮內缺氧, 或分娩過程中缺氧, 心跳少於120/min, 短時間不能順利分娩。

3.胎位異常, 如橫位、臀位, 尤其是胎足先入盆, 持續性枕後位等。

4.產婦子宮收縮程度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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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宮頸擴張不足, 產程停滯, 胎兒從陰☆禁☆道娩出困難。

5.胎兒小於36星期或體重低於2.3千克, 胎兒未成熟並較虛弱, 可能不能承受自然分娩的壓力。

二、產婦的指征

1.骨盆狹窄或畸形。

2.有軟產道的異常, 如梗阻、瘢痕、子宮體部修補縫合及矯形等。

3.患嚴重的妊娠高血壓疾病, 無法承受自然分娩。

4.高齡初產。

5.前置胎盤或胎盤早剝等。

6.嚴重的妊娠合併症, 如合併心臟病、糖尿病、慢性腎炎等。

7.產婦有多次流產史或不良產史。

剖腹產是有一定風險的, 而且會對女性的子宮造成巨大的傷害, 當您存在以上問題時醫生一般會為您實施剖腹產, 否則的話, 還是建議您進行自然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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