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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產後再次懷孕的注意事項

隨著剖腹產率的不斷升高, 剖腹產後再次懷孕分娩的問題擺到了不少女性朋友面前, 我們知道, 剖腹產後再次懷孕、分娩所面臨的風險比正常陰☆禁☆道分娩後要高多了, 那麼, 剖宮產後再次懷孕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剖腹產後再次懷孕的注意事項

需在兩年後再孕

因為剖腹產後子宮壁的刀口在短期癒合不佳。 過早懷孕, 由於胎兒的發育使子宮不斷增大, 子宮壁變薄, 尤其是手術刀口處的結締組織, 缺乏彈力。 新鮮的瘢痕在妊娠末期或分娩過程中很容易脹破, 而造成腹腔大出血甚至威脅母兒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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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再次妊娠最好是在手術兩年以後較為安全。

防止腹部受擠壓

為預防瘢痕處裂開, 必須注意保護, 不能受到擠壓。 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 乘車、走路等要避開人群的擁擠, 家務勞動要適當, 睡眠應側臥, 性☆禁☆生☆禁☆活應有節制, 避免腹部受到撞壓。

如有腹痛及早就醫

瘢痕子宮到妊娠晚期有的會出現自發性破裂, 腹痛是主要表現。 由於子宮瘢痕癒合不良, 隨妊娠月份的增加, 宮內壓力增大, 雖無任何誘因, 子宮也可從其瘢痕處發生自然破裂。 子宮破裂時可出現輕重不等的腹痛, 必須提高警惕。

注意胎動

胎動是胎兒在子宮內發出的不規律活動, 胎動的快慢是胎兒在宮內安危的早期表現之一。 一般於妊娠期每小時要有3~5次或一天(12小時)至少要有10次以上的胎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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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產術後, 帶有傷痕的子宮如果有輕微的破裂及胎盤的異常, 均將導致胎兒死亡。 這時胎心音消失。 胎兒死亡前的24~48小時, 先有胎動減慢或消失。 因此注意胎動變化可提前發現胎兒異常情況, 以便及時採取措施。 宜提前住院待產。 瘢痕性子宮越接近產期, 破裂的危險越大。 為預防發生子宮破裂或胎兒死亡, 應提前兩周住院待產, 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再次分娩應以剖腹產為宜

第一次剖腹產術後再孕的產婦, 第二次分娩有80%需要再次剖宮產結束妊娠, 因為陰☆禁☆道分娩風險很高。 再次剖宮產的手術時機要選擇適當。 只要胎兒發育成熟, 便可進行手術, 不必非等到預產期臨產才做手術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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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剖腹產時, 建議行輸卵管結紮

剖腹產手術分娩, 風險大, 下次妊娠分娩風險高, 而且手術風險也越來越大。 為保證母親的健康, 在第二次剖宮產手術的同時, 建議做輸卵管結紮, 以避免再次面對越來越大的生育風險。

小編點評:由於剖腹產本身就有較大的傷害性, 所以做過剖腹產手術的媽媽們還是要多多瞭解以上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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