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一次剖宮產後,
剖腹產術後再次懷孕分娩,
至少應該2年以後。
因為分娩後,
短期內子宮壁刀口不一定會癒合得很好,
加之瘢痕使刀口缺少彈性,
不牢固,
在妊娠晚期或分娩時容易發生瘢痕裂開,
致使子宮穿孔或破裂,
導致大出血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
為使刀口長得更趨於完好,
最好2年以後再懷孕分娩,
以使刀口處的瘢痕組織癒合得更好,
減少再次分娩時的危險。
其次,
剖腹產之後的第二次分娩,
准媽媽應更小心一些,
隨著懷孕月份增大,
要留意觀察身體有無異常情況,
最好在預產期前1—2周住院待產。
Advertisiment
編輯提示:
經常發現不少新媽媽有這樣的疑問:剖腹產後一年,
又意外懷上的寶寶,
想把寶寶留下來,
但又怕有危險。
其實,
對於剖腹產的媽媽,
如果計畫生二胎的,
最好相隔兩年以上,
因為出意外的代價實在太大,
子宮破裂,
甚至會影響寶寶和媽媽的生命安全。
為了保護自己的身體,
在兩年內這段時間,
一定要做好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