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產後多久要避孕
一般說來, 剖腹產後的避孕應從產後兩個月開始。 從醫學調查資料看, 實施剖腹產的婦女中, 有近半的人因嬌慣和害怕體型改變, 以及工作等原阻, 放棄對嬰兒哺乳。 在這種情況下, 其體內的雌激素和孕激素水準, 大多會在兩個月左右接近或恢復正常, 從而恢復月經, 產生排卵。 如果有了正常性☆禁☆生☆禁☆活, 就極可能再次受孕。 如果產後對嬰兒進行哺乳餵養, 體內雌激素和孕激素水準恢復較為慢;但仍可能在3四個後, 在不出現月經的情況下, 再次受孕占所以, 關於剖腹產後的避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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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不哺乳者
可選用0號或2號短效口服避孕藥, 也可選擇使用避孕套避孕。 從產後2月起, 至產後10月, 子宮肌壁上的術後瘢痕基本軟化, 再安放節育環, 確保避孕效果。 結果經醫生檢查, 仍不能安放節育環, 又感到使用口服避孕藥及使用避孕套不方便者, 可改用“皮埋”方法避孕。
產後哺乳者
不能使用口服避孕藥的方法避孕。 因為, 藥中的激素會嚴重影響母乳的品質與數量, 危害嬰兒健康。 此類婦女這階段最佳避孕法是使用避孕套, 至(不少於10個月)哺乳停止, 再安放節育環或“皮埋”避孕。 剖腹產者在選用服口服避孕藥或避孕套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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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產者在採用服藥, 使用避孕套等方法過度一定時期, 大多要選擇安放節育環避孕。 但是, 這類婦女並非安放節育環後就萬事大吉。 因為, 剖腹產對子宮的創傷, 使之生理功能有所改變, 最容易發生掉環和帶環受孕。 所以, 放環應選擇穩固性較好的T型環。 並且, 放環後半年內, 每月一次B超查壞, 才能獲得有效避孕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