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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產適應症

胎兒窘迫

胎兒窘迫可以發生在妊娠的各個時期, 特別是後期及陣痛之後。 胎兒窘迫的原因很多, 例如臍帶繞頸、胎盤功能不良、吸入胎便, 或是產婦本身有高血壓、糖尿病、子癇前症等併發症。

大部分的胎兒窘迫可通過胎兒監視器看到胎兒心跳不好, 或是在超聲波下顯示胎兒血流有不良變化, 如果經過醫師緊急處理後仍未改善, 則應該施行剖宮產迅速將胎兒取出, 防止發生生命危險。

產程遲滯

產程遲滯是指產程延長, 在產科學上有很明確的定義及分類。 通常宮頸擴張的時間因人而異, 但初產婦的宮頸擴張時間平均比經產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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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14~16小時, 超過20小時稱為產程遲滯。 遇到這種情況的產婦最辛苦, 因為陣痛已經持續了一段時間, 才不得已改為剖宮產, 等於是產前陣痛和術後痛都必須經歷, 共痛了兩次。

一般產程遲滯可以根據分娩的異常分為3種:潛伏期延長、活躍期延長、活躍期停滯。 通常造成產程遲滯的原因, 有可能是子宮收縮力量的異常、胎兒身體或胎位或胎向異常、母親產道異常等。 如果有明顯的產程遲滯情況發生, 卻仍然勉強選擇經陰☆禁☆道分娩, 可能會對胎兒或母體造成傷害, 因而必須實施剖宮產手術。

骨盆狹窄或胎頭與骨盆腔不對稱

產婦如果有骨盆結構上的異常, 比如小兒麻痹患者、有骨盆骨折病史、身材過於嬌小或侏儒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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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骨盆出口異常無法讓胎兒順利通過, 故應該採取剖宮產。

胎頭與骨盆腔不對稱是相對性的, 也就是說即使產婦本身的骨盆腔無異常也不狹窄, 但因為胎兒的頭太大, 無法順利通過產道, 也必須實行剖宮產。

胎位不正

初產婦胎位不正時, 應以剖宮產為宜。 一般而言, 初產婦若在足月時已經確認胎位不正, 可事先安排剖宮產的時間;但如果是陣痛開始後才發現胎位不正, 可能要直接安排緊急手術。 不過, 若是屬於臀位的胎位不正, 並且產婦本身有陰☆禁☆道生產的意願, 仍然可以利用各種助產方法嘗試, 但臀位陰☆禁☆道分娩還是具有較高的危險性, 因此要和主治醫師討論其優缺點才可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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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如果產婦懷的是雙胞胎, 且胎兒胎位都是正常的, 可以嘗試自然生產, 但若是三胞胎或更多胎的懷孕, 建議優先考慮剖宮產。

前胎剖宮生產

這是目前國內常見的適應證, 大約占30%左右, 有許多產婦都是第一胎剖宮產後, 再次分娩也會選擇剖宮產。 一般來說, 一次的前胎剖宮產後, 的確會增加近1%的子宮破裂機會。 若是直式的子宮剖開方式, 則子宮破裂的機會則會增加4倍左右, 因此, 多數婦產科醫師及產婦會在前胎剖宮產的前提下, 在進入產程之前安排好手術時間。

胎盤因素

胎盤的位置及變化與生產方式也有關係, 比如胎盤位置太低, 擋住了子宮頸的開口, 前置胎盤或是胎盤過早與子宮壁剝離而造成大出血或胎兒窘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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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剖宮產的可能原因。

子宮曾曆過手術

此種情形就類似前胎剖宮生產, 由於子宮壁上面有手術所留下的瘢痕組織, 這些瘢痕組織的確會增加子宮在陣痛時破裂的危險幾率, 因此大多會安排剖宮產。

母體不適合陰☆禁☆道生產

如果母體本身有重大疾病, 比如子癇前症或嚴重的內科疾病(心臟病等), 經醫師評估無法進行陰☆禁☆道生產者, 也需要選擇剖宮產。

胎兒過大

巨大兒的定義為胎兒體重等於或超過4千克, 產前檢查時, 如果產科醫師評估胎兒體重可能大於4千克, 能以自然生產方式娩出的機會很小時, 也可以安排剖宮產, 以避免發生難產。

一次剖宮產必然終身剖宮產?

若准媽媽前一胎是因為胎位不正、胎兒窘迫、胎兒過大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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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接受橫式的剖宮產, 而這一胎寶寶並不大且胎位正常, 同時也沒有其他剖宮產的適應證, 最重要的是產婦本身有很強的意願要嘗試自然生產, 在這些條件的配合下, 建議可與產科醫師充分討論自然產的安全性及危險性(約1%的子宮破裂機會), 經評估後確認可行, 就可以嘗試陰☆禁☆道生產。

不過, 若產婦本身的意願不高或前一胎是因為產程遲滯、骨盆狹窄等原因而剖宮產, 或是已經剖宮產兩次以上, 建議就不要勉強採取自然生產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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