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和幼稚園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近日會同教育部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和幼稚園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求嚴把中小學和幼稚園食堂食品經營許可准入關。
通知提出,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重點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洗消毒、冷藏冷凍和食品留樣等項目的審查力度, 對食堂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合格後方可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 對於無證供餐的中小學和幼稚園,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立即督促其申請辦證。
通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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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強調,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中小學和幼稚園食品安全監督抽檢, 將高風險食品原料及食品、餐飲具和供餐單位配送食品列為重點抽檢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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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在日常管理中發現中小學和幼稚園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 應當立即督促其整改, 並將有關資訊通報同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對於未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的,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會同教育行政部門責令中小學和幼稚園限期辦證;未及時辦理變更、延續、補辦或註銷手續的, 責令其及時辦理;拒不辦證的,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