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是人, 不是物, 他們有自己的思想感情, 有獨立的人格, 他們與父母處於平等地位。 父母應該用平視的眼光與孩子交流, 把他們當做自己的朋友, 充分尊重他們的各種權利, 給予他們應有的自由。 父母不應該高高在上, 更不能採用極端的方式讓子女屈從、讓步。 家長應重視幼兒的心理需求, 盡可能地採用肯定、讚揚和鼓勵的方式對幼兒的言行進行積極評價。
加強親子溝通, 明確行為準則。 明確具體的行為準則能使幼兒知道自己該做什麼, 不該做什麼。 家長可以和孩子一起商討, 這樣制定的行為準則會使幼兒比較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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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準則一經確立, 就應堅決貫徹執行。 而且行為準則應儘量做到始終如一, 處理同樣的事件要給出同樣的標準, 如果你今天允許孩子這麼做, 明天沒有任何理由地告訴他不行, 這會造成幼兒思維、判斷的混亂, 讓他不知道到底應該怎麼做。 家長或許會忘記或不在乎自己的矛盾, 以一句“我怎麼說你就怎麼做”來壓住孩子, 可孩子不會忘, 久而久之, 你會發現自己的命令很難貫徹執行。 是孩子任性嗎?其實一部分是由家長的“出爾反爾”造成的。
重視情感溝通, 促進安全依戀。 父母一定要敞開自己的心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