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聽說過加強護理, 加強護理指的是針對一些特殊的新生兒採用一些更好的護理方式, 保證其能夠正常生長發育。
加強護理適用於哪些新生兒呢?早產兒(說的是那些懷孕不足37周)、低體重兒(出生的時候體重不足2500克)、過期產兒(過了42周才出生的新生兒)、小樣兒(體重低於同胎齡兒的第10百分位值以下)、巨大兒(出生時候的體重超過4000克)。 另外還包括那些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窒息、出生以後有皮膚紫紺、呼吸暫停、顱內出血、抽痙、昏迷等情況或其他嚴重畸形的胎兒。
在生產的過程中出現難產(比方說橫位、臀位)、剖宮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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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符合上述狀況的新生兒除了加強保暖, 注意呼吸、面色紫紺等情況外, 其他的護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原因在於這些新生兒本身的發育可能會存在一些問題、生理功能的不完善或者病理變化;或者是因為准媽媽自己的疾病在使用藥物的過程中影響到胎兒, 這類胎兒在出生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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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媽媽在懷孕的過程中要做好保健工作。 孩子出生以後, 如果要使用加強護理的話, 一定要聽從醫生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