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加相關法律, 新生或領養孩子的父母加起來可休35周帶薪假, 不管是一個孩子還是多個孩子。 夫婦兩人可自行分配假期, 產婦還可另休15周產假。 休假者的薪水通過聯邦政府的失業保險專案領取。
渥太華男子克利斯蒂·馬丁和妻子認為, 一次生兩個孩子帶來的責任是雙倍的, 因此他們應該可以為每個孩子分別休35周帶薪產假。 為此, 他們日前致信政府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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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18日接受加拿大廣播公司採訪時表示, 他和妻子都參加了失業保險專案, 若兩人同時失業, 可同時享受該專案的資助。 這一政策應該同樣適用于生孩子, 明年孩子出生後, 他完全可以再為第二個孩子申請35周的額外產假。 如果不被接受, 他將把政府告上法庭。
渥太華多胞胎家庭協會對馬丁夫婦的要求表示支持。 據統計, 加拿大每年出生雙胞胎4000多對, 雙胞胎或多胞胎占加拿大所有新生兒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