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小惡”而“縱”之
讀過一篇《我這一輩子》的小文章:“我12歲的時候,
從母親的錢包里拿了兩毛錢買冰淇淋。
母親拿皮帶要打我,
爺爺袒護我說:‘別打他,
他還是個孩子,
不懂事,
長大了就知道了……’
“我50歲的時候,
把自己的錢同公款弄錯了,
有人告發了我,
硬是叫我賠了錢。
“如今70歲了。 前天, 我那12歲的小孫子從他母親的錢包里拿了兩毛錢買口香糖, 他母親拿皮帶要打他, 我為小孫子講話:‘你怎么這么狠心, 他還不懂事, 是個小孩子, 長大了自然就明白了。 ’”
這是一些家庭“隔輩人袒護孩子”的形象寫真, 其中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劣根”代代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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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家孩子, 跟他二叔學了點變魔術的本領, 手腳快, 有次他到副食店買醬油, 趁人不備, 順手牽羊“拿”了兩個鴨蛋。 回來的時候, 他眉飛色舞, 從口袋里拿出鴨蛋, 媽媽說:“多危險, 以后不許干了!”媽媽不打不罵, 晚上還把鴨蛋當“戰利品”讓兒子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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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隔輩人開脫還是其父母縱容, 只能使孩子錯上加錯。 一恕再恕, 小惡將會變大惡。 孩子年齡小, “有本錢”去錯;但若孩子把錯的本錢“花光”, 就可能變壞。 孩子變壞不是一天的事, 他們不斷向父母要錢, 加碼;當要求未被滿足就自己動手“拿”;放學了不及時回家, 甚至在外過夜, 回來還撒謊, 背著父母抽煙、喝酒、下館子……孩子真走到這一步, 管教起來已相當難了, 此時的孩子已有主見。 所以家長從孩子“小惡”露頭, 就要“狠壓”。 絕不能一廂情愿把孩子的“小惡”當作“玉瑕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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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可能不犯錯,
包容不是愛,
來點苦澀的哭聲又何妨呢!孩子從小經受一些挫折,
也是生長所必需的“維生素”。
讓錯誤發出嚴厲,
放出錯的苦澀吧,
將來孩子長大,
會懂得其中苦澀的“美麗”。
家長對于孩子的“小惡”,
嚴肅認真,
橫下心教訓孩子,
讓他付出悔過的淚水,
永遠不是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