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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聾九啞 是必然結果?

十聾九啞”或把聾兒稱“啞巴”都是對聾兒的錯誤認識。 聾兒中絕大多數發聲器官是正常的, 不會說話是因為在他們學說話之前由於先天或後天因素失去了聽力, 從此再也聽不到說話聲音, 沒有說話的機會, 成了“啞”人。 要使“聾而不啞”。

首先要早期發現, 越早越好, 最遲不超過3歲。 做到早發現, 家長是關鍵, 因為家長往往能提供小兒聽力的第一手資料。

第二, 早期進行診斷, 分析病因, 及時治療。

第三, 早期配戴助聽器。 助聽器的作用是充分利用聾兒的殘餘聽力, 進行聽力語言訓練。 聽力正常的小兒, 在自然的環境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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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利用聽覺器官學會語言;而對於聽力有問題的小兒聽不見或聽不真周圍的聲音, 尤其是對普通的說話聲, 難以聽見, 因此必須借助於放大設備(即助聽器)將聲音放大, 來學習感受聲音, 學會發音, 經過聽力語言的訓練, 學習語言。

因此, 聾兒做到以上3點, 就一定能夠聾而不啞, 能聽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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