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藥物使妊娠終止, 是近20年來的最新發展。 藥流已經越來越為廣大女性朋友所接受, 但是同時不少女性朋友混淆了藥流和避孕藥, 可知它們兩個可是大不同啊。
藥物流產只能是避孕失敗的補救措施, 絕不能以藥物流產當作避孕措施。 藥物流產雖然安全有效, 能夠減輕婦女對手術的恐懼和痛苦, 但是作為一種非手術的人工流產, 存在出血時間長和潛在大出血的危險。 藥物流產與手術流產不能相互取代。
來自醫院的臨床資料表明, 願意接受藥物流產的孕婦比例有所增加。 “維護自尊和隱私權”和“可以不請假休息”是眾多女性選擇藥物流產的主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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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流產必須在區、縣級以上醫療單位或有專項執業許可的計生服務機構內進行。 醫生應按常規嚴格掌握藥物流產的適應證和禁忌證, 孕婦接受藥物流產前必須簽署知情選擇同意書。 程利南院長強調, 更重要的是避孕, 而且在避孕的過程中男性應該懂得愛護女性, 主動分擔一部分責任;女性則要主動學習掌握避孕方法, 增強自己的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