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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通,快樂的符號

◆什麼是卡通?
一些父母看了卡通漫畫, 不屑地說, “這是什麼東西!”但是, 這真的是什麼東西呢?臺灣漫畫家黃木村告訴我們, 卡通漫畫“是一種超越一般規則定律的創造性美術圖形”。

卡通對現實生活的“超越”可不是一般的超越。 卡通大量地運用了電影蒙太奇的表現手段, 使其敘述在時間、空間上獲得極大自由。 這樣作家可以根據他們對生活的分析, 只畫出最能闡明生活實質、最能說明人物性格和人物關係或最能展示故事進程的畫面就可以了, 而不用綴述許多繁雜的情節。 這些畫面有全景, 有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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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情節有時也採用分鏡頭, 跳躍有致, 主次分明, 特別易於兒童理解。 當然, 最吸引孩子們的還是卡通造型。 這些卡通造型雖然用筆簡單, 但極具誇張特徵。 這種誇張也造成了卡通人物的鮮明個性。 孩子們誰也不會把米老鼠和唐老鴨混淆起來, 誰也不會為辨別不出一休和阿童木而發愁。 為突出臉部的表情效果, 卡通作家們還喜歡將卡通人物的頭部誇大, 身體相對較小。 頭和身體在結構比例上經常是1/3或1/4。 因為誇張, 人物個性突出, 很容易吸引孩子們的注意力。

但這還只是形式上的超越。 如果只有形式上的超越, 還難以形成卡通漫畫。 卡通還需要有一個好故事。 而在故事中, 卡通同樣實現了對現實普遍“規則”的大膽“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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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卡通裡, 萬物皆有生命, 無論何種動物、植物、器皿等都可以說話, 都可以行動, 都可以具有神奇的功能。 你能想到哪, 哪就可以按照你的想像活動起來, 你想具備什麼功能, 你就有什麼功能。 卡通還經常運用高科技知識(有些是想像的科技知識)來對未來世界進行改造和控制。 這些知識被敘述的如此簡明、通俗, 並且具有強大的力量, 自然能引起喜歡幻想, 渴望知識的兒童們的興趣。

◆孩子們為什麼喜歡卡通?

卡通的“超越”, 無論是形式上的還是內容上的都為孩子們創造了大量快樂, 也創造了幽默感。 幽默感是卡通漫畫的一個突出特徵。 它與兒童幽默感的發展相適應。 我們知道, 兒童幽默感的發展是有一個過程的。 起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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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容易接受“滑稽幽默”, 如小熊將鞋掛在耳朵上;漸漸地, 在學會語言後, 他們又對“命名錯誤”特別感興趣, 如將“手”叫做“腳”, 而後, 隨著語言和思維的發展, 他們能理解由於事物不協調性產生的幽默, 如媽媽坐在嬰兒的椅子上顯得多麼可笑, 也能理解了語言幽默。 至小學一、二年級階段, 大部分兒童都具有了幽默意識, 儘管在大人們看來, 他們的幽默沒什麼意思。 例如, 電視劇《包青天》播放後, 孩子們中流傳著“包青天, 坐飛機, 王朝馬漢打面的, 展昭挎著BP機”的歌謠。 兒童將現代化的交通、通訊手段安在古代人物身上, 快樂地“幽默”著。 在卡通漫畫裡, 這種幽默比比皆是。 伴隨著一個“哇”字, 主人公可能不小心飛出了天外, 或者故事突然出現了一個意外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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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會引起兒童大笑。

總之, 蒙太奇式的畫面、誇張的卡通造型、超越現實的生命、高科技知識和幽默感, 共同為兒童造就了一個新的媒體--卡通漫畫。

◆我們為什麼看不懂卡通?

父母們最弄不明白的一個問題是, 為什麼我們還看不懂卡通的時候, 孩子們就開始陶醉地哈哈大笑了?父母們說:“我看不懂卡通, 文字太小, 畫面太碎”, “天哪!這個卡通故事的題目在哪兒?畫面亂糟糟的, 哪幅圖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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