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卡通?
一些父母看了卡通漫畫,
不屑地說,
“這是什麼東西!”但是,
這真的是什麼東西呢?臺灣漫畫家黃木村告訴我們,
卡通漫畫“是一種超越一般規則定律的創造性美術圖形”。
卡通對現實生活的“超越”可不是一般的超越。
卡通大量地運用了電影蒙太奇的表現手段,
使其敘述在時間、空間上獲得極大自由。
這樣作家可以根據他們對生活的分析,
只畫出最能闡明生活實質、最能說明人物性格和人物關係或最能展示故事進程的畫面就可以了,
而不用綴述許多繁雜的情節。
這些畫面有全景,
有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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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情節有時也採用分鏡頭,
跳躍有致,
主次分明,
特別易於兒童理解。
當然,
最吸引孩子們的還是卡通造型。
這些卡通造型雖然用筆簡單,
但極具誇張特徵。
這種誇張也造成了卡通人物的鮮明個性。
孩子們誰也不會把米老鼠和唐老鴨混淆起來,
誰也不會為辨別不出一休和阿童木而發愁。
為突出臉部的表情效果,
卡通作家們還喜歡將卡通人物的頭部誇大,
身體相對較小。
頭和身體在結構比例上經常是1/3或1/4。
因為誇張,
人物個性突出,
很容易吸引孩子們的注意力。
但這還只是形式上的超越。
如果只有形式上的超越,
還難以形成卡通漫畫。
卡通還需要有一個好故事。
而在故事中,
卡通同樣實現了對現實普遍“規則”的大膽“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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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卡通裡,
萬物皆有生命,
無論何種動物、植物、器皿等都可以說話,
都可以行動,
都可以具有神奇的功能。
你能想到哪,
哪就可以按照你的想像活動起來,
你想具備什麼功能,
你就有什麼功能。
卡通還經常運用高科技知識(有些是想像的科技知識)來對未來世界進行改造和控制。
這些知識被敘述的如此簡明、通俗,
並且具有強大的力量,
自然能引起喜歡幻想,
渴望知識的兒童們的興趣。
◆孩子們為什麼喜歡卡通?
卡通的“超越”,
無論是形式上的還是內容上的都為孩子們創造了大量快樂,
也創造了幽默感。
幽默感是卡通漫畫的一個突出特徵。
它與兒童幽默感的發展相適應。
我們知道,
兒童幽默感的發展是有一個過程的。
起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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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容易接受“滑稽幽默”,
如小熊將鞋掛在耳朵上;漸漸地,
在學會語言後,
他們又對“命名錯誤”特別感興趣,
如將“手”叫做“腳”,
而後,
隨著語言和思維的發展,
他們能理解由於事物不協調性產生的幽默,
如媽媽坐在嬰兒的椅子上顯得多麼可笑,
也能理解了語言幽默。
至小學一、二年級階段,
大部分兒童都具有了幽默意識,
儘管在大人們看來,
他們的幽默沒什麼意思。
例如,
電視劇《包青天》播放後,
孩子們中流傳著“包青天,
坐飛機,
王朝馬漢打面的,
展昭挎著BP機”的歌謠。
兒童將現代化的交通、通訊手段安在古代人物身上,
快樂地“幽默”著。
在卡通漫畫裡,
這種幽默比比皆是。
伴隨著一個“哇”字,
主人公可能不小心飛出了天外,
或者故事突然出現了一個意外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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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會引起兒童大笑。
總之,
蒙太奇式的畫面、誇張的卡通造型、超越現實的生命、高科技知識和幽默感,
共同為兒童造就了一個新的媒體--卡通漫畫。
◆我們為什麼看不懂卡通?
父母們最弄不明白的一個問題是,
為什麼我們還看不懂卡通的時候,
孩子們就開始陶醉地哈哈大笑了?父母們說:“我看不懂卡通,
文字太小,
畫面太碎”,
“天哪!這個卡通故事的題目在哪兒?畫面亂糟糟的,
哪幅圖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