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犯錯誤的情況下, 父母批評孩子、指責孩子, 出發點是為了孩子好, 這一點不可否認。 但是, 如果家長不能在這個過程中表達出足夠的愛意和善意, 那麼就非常容易激起孩子的抵觸情緒。
有一天, 讀初二的晨晨放學後去看望一位生病的同學, 沒有馬上回家。 媽媽左等右等不見女兒回來, 心中十分焦急:這丫頭准是又和那些同學瘋玩去了, 真不讓我省心。 眼看飯都已經涼了, 還是不見晨晨的影子, 媽媽有些急了:都什麼時候了, 還不回來!這個臭丫頭, 回來看我不教訓她一頓!
到了晚上8點多, 晨晨還沒有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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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疑, 晨晨的媽媽是愛她的, 但是由於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 這些愛和關心瞬間轉化成了憤怒。 可以想像, 儘管晨晨知道媽媽是愛自己的, 但這種“愛”的方式誰都難以接受, 只能增加她的反叛情緒。 所以, 愛孩子就要用愛的方式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