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卵巢交界性腫瘤或低度潛在惡性腫瘤的處理

交界性腫瘤多有以下特點:

1.診斷必須基於原發灶的病理學依據;

2.腫瘤病灶須進行廣泛連續切片, 以排除侵襲性癌的可能;

3.預後較好, 5年生存率達95%;

4.起源於卵巢交界性腫瘤的侵襲性癌發展較緩慢, 且一般對鉑類為基礎的化療不敏感;

5.偶爾可觀察到腹膜種植轉移的自發性逆轉;

6.早期、漿液性病灶、患者年輕患者預後較好;

7.即使初次手術後有較大殘留病灶, 交界性腫瘤的病死率很低;

8.大網膜或其他部位有轉移病灶的患者, 容易早期復發, 且對化療不敏感。

(1)手術治療

所有交界性腫瘤患者都應行手術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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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治療方式是全面分期術和腫瘤細胞減滅術。

1)希望保留生育功能的I期患者, 全面探查腹腔及對側附件, 排除累及對側卵巢及遠處轉移後可行保留生育功能的手術(僅切除患側輸卵管卵巢切除)。 若患者僅有單側卵巢、或存在雙側卵巢囊腫, 可行部分卵巢切除術或雙側卵巢囊腫剝除術以保留生育功能。 生育完成後應考慮完成全面分期手術(2B級證據)。

2)其它所有的患者都行全子宮切除術+雙附件切除的全面分期手術, 全面分期術提高患者的分期, 目前尚無證據顯示淋巴結切除術和大網膜切除術會提高患者的生存率。 全面分期術後:

①若沒有浸潤性種植轉移, 術後可隨診觀察;

②如發現有浸潤性轉移病灶, 可隨診觀察(2B證據)也可按照上皮性卵巢癌的原則管理(2B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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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受過不完全分期手術者, 沒有疑似殘留病灶, 可隨診觀察。 接受過不完全分期手術者疑似有殘留病灶, 後續治療需結合患者的生育要求。

①若有生育要求, 且既往手術未發現浸潤性種植(或無法確定有無浸潤性種植), 可觀察或行保留生育功能的分期手術;如果既往手術已發現浸潤性種植, 可選擇:

A:行保留生育功能的全面分期手術(2B級證據)。

B:觀察(2B 級證據)。

C:按照上皮性卵巢癌進行治療(2B 級證據)。

②若無生育要求且無浸潤性種植(或無法確定有無浸潤性種植)的患者, 可行全面分期手術或觀察;對於既往手術發現浸潤性種植者, 可行全面分期手術, 也可進行觀察(2B級證據)或參照上皮性卵巢癌進行治療(2B 級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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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若選擇全面分期手術, 術中應仔細逐淋巴結。

(2)化療

交界性腫瘤對化療不敏感, 很少一部分患者可受益于化療。 若早期復發或有高級別侵襲性癌的成分時可行化療。

(3)復發

臨床復發後情況允許的話應進行手術評估並行減瘤術:

①若沒有浸潤性病變, 可隨診觀察;若有LMP的浸潤性種植, 應回歸到初治流程;

②若有高/低級別浸潤性癌, 參照上皮性卵巢癌的治療原則(2B證據)。 沒有證據表明化療(腹腔或靜脈)能使交界性卵巢腫瘤獲益。

(4)隨訪

術後5年內, 每3-6個月複查一次, 5年後每2年一次, 包括盆腔檢查、腫瘤標誌物(若術前升高)。 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 最少每年複查一次經陰超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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