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上皮癌患者均需接受術後化療。 全面分期手術後的ⅠA或ⅠB期的G1患者, 術後可僅觀察隨訪, 因為這些患者單純手術治療後的生存率可達90%以上。 對於ⅠA或ⅠB期的G2患者可選擇觀察或給予紫杉醇加卡鉑3-6療程的聯合化療。 對於ⅠA和ⅠB期 G3、ⅠC期(G1-G3)和透明細胞癌的患者, 通常給予紫杉醇加卡鉑3-6療程的聯合化療。 所有化療方案均可考慮應用于上皮性卵巢癌、原發性腹膜癌和輸卵管癌的治療。 Ⅰ期患者推薦靜脈化療。 對於接受滿意細胞減滅手術、殘留腫瘤最大徑≤1 cm的Ⅲ期患者, 推薦給予腹腔化療。 Ⅱ期患者也可以接受腹腔化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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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化療原則需遵循以下:
A:如果患者需要化療, 需告知患者目前有多種化療方式可供選擇, 包括靜脈化療、靜脈聯合腹腔化療以及其他處於臨床試驗階段的化療方案(包括不同劑量和給藥方案)。
B:開始化療前, 確保患者的一般狀態和器官功能可耐受化療。 應密切觀察和隨訪化療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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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選擇聯合靜脈和腹腔化療者, 有必要告知患者與單獨進行靜脈化療相比, 聯合化療的毒性反應如骨髓抑制、腎臟毒性、腹痛、神經毒性、消化道毒性、代謝系統毒性和肝臟毒性的發生率和(或)嚴重程度會更明顯。
D:選擇順鉑腹腔化療和紫杉醇腹腔化療/靜脈化療的患者腎功能必須正常, 對腹腔/靜脈化療方案的後續毒性有良好的耐受性, 同時不能有在化療過程中會明顯惡化的內科疾病(如既往存在神經病變)。
E:所有的化療藥物都可能引起藥物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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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患者每次使用順鉑前後都必須進行水化, 通過足夠的靜脈補液來減少腎毒性。 每一療程化療結束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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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化療結束後, 需要對治療效果、後續治療及遠期併發症的可能性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