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ald 4歲要進入幼稚園, 老師說其他的同學都已經學了一段時間英文, 要先單獨教他認字母, 插班生的差距才不至於太大。 老師問他會不會26個字母, Donald搖搖頭沒聽懂, 因為我從來沒有很正式地說:“這些就是英文字母。 ”我告訴老師他應該是知道的, 等到老師拿出字母表, 原來他都會念, 不管在故事書裡或是圖片上, 他都念得出這些字母。
老師盛讚他的能力, 並且告訴我, 有的小孩可以單獨認ABC, 但是放在書裡的句子, 或是在一堆字母之中就不容易分辨出來了。 Donald和老師不熟, 當時沒說什麼;回來之後又抱怨:“我還以為字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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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想回答他, 順序可能是為了順口好記, 可是看他不依照順序, 還是可以輕鬆地記住26個字母, 不管在哪裡出現都認得, 我只好吞回這個答案。 從Donald身上傳遞的訊息, 讓我們可以來試試看, 管它26個字母, 學字母何必有順序?隨處看隨處認, 反而輕輕鬆松認得大小寫, 即使招牌上帶點花哨的寫法也能看出來。
過幾天, Donald適應了學校, 勇敢地走進了英文教室, 正式展開英文的學習歷程。 回來後他又報告他的研究心得說:“那幾個字母很好用, 拿3個字母來用c-a-r就是車子, 隨便換個t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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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Donald這樣一說, 我們怕弄錯的人好像都怕得沒什麼道理!原來英文可以很偷懶, 把記得的單詞, 稍微改個字母, 你又獲得一個新的單詞。 對呀, 以此類推他還告訴我, 他在老師的書上看到過c-a-t-c-h就是cat再跟著ch兩個字母, 應該也是一個單詞, 只是不知道意思。 我告訴他那的確是一個單詞, 但是怕他前後字母亂接一通, 所以提醒他:“不用太急, 有的可能你不一定知道該怎麼合在一起, 慢慢來。 ”
Donald想不出我怎麼會這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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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Donald有樂觀的心態來看待英文,
真是一個好的開始。
所以他在上徐薇老師的電臺節目時,
最後還會對徐老師班門弄斧地說:“我覺得英文比中文還簡單。
”也就不足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