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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排除寶寶的視覺障礙

 

“視覺障礙”是什麼?從狹義的角度理解, 它是指“中心視力降低”;從廣義的角度理解, 它指的是“視功能障礙”, 比如雙眼單視功能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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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野缺損, 光覺與色覺異常等。 而“中心視力降低”就是人們常說的“視力下降”。 在日常生活中不定期是佔有比較主要的地位, 它往往是眼病的重要臨床表現。

假如兒童患“視覺障礙”(即“視力下降”), 及時請醫師診治, 對於兒童恢復視力和避免視力進一步下降是非常必要的。 可以說很多情況下, 都是由於及早的發現才使寶寶的視力得到有效的恢復。 但是通常情況下, 小寶寶不能夠向家長或老師表達視力下降的準確感受, 家長每天早出晚歸忙於工作, 等到發現情況時, 已經過了最佳治療時期, 這種情況恐怕只能借助家長和老師的細緻觀察, 才能及時發現問題。

嬰兒在出生後的頭兩個月裡, 眼光一般是不移動的, 到了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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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光就會跟著目標移動。 4個月後, 嬰兒看見色彩鮮豔的玩具或物品, 就能用手去撫摸, 寶寶到了7-12個月, 開始爬動和玩玩具時, 家長就要注意他是否有行動遲緩, 笨手笨腳的表現。

假如寶寶1歲以內沒有出現上述問題, 說明不存在先天性視力缺損, 但家長仍不可放鬆, 因為寶寶如果不注意用眼, 視力還會下降, 到了4-7歲階段, 家長要觀察他看物體的姿勢, 比如他是否歪著頭看東西看書、寫字時, 兩眼是否和書本、紙張貼得很近;看電視的時候, 是否總坐得近些, 家長剛叫開他, 不一會兒又湊過去(請注意, 不一定都是被螢幕上的情節所吸引);有沒有經常地眯著眼睛看遠處;有沒有常說眼睛不舒服、頭疼(對於眼眶周圍的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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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可能常會表達成“頭疼”)。

父母除了平時注意觀察寶寶的一舉一動以外, 最好的辦法是在寶寶3-4歲以後, 開始定期地檢查寶寶的視力, 至少應該每半年一次, 根據視力的好壞來判斷眼睛的功能和屈光狀態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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