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目前並沒有發生流產, 應該屬於這種情況, 所以不用特別擔心。
孕婦在受孕後2—6周, 也就是停經4—8周期間服藥, 對胎兒健康危害最大。 因為此時胎兒處於胚胎器官分化發育的關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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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孕三個月以後, 孕婦在服藥對胎兒的影響會越來越小, 但在此時服藥也並非絕對安全。 藥物的影響也許不會體現在“質”上, 即不一定出現臨床看得見的畸形, 而可能表現在“量”上, 如器官功能上出現的某些異常。
為了避免藥物對胎兒可能造成的危害, 育齡婦女或準備懷孕的婦女在服藥方面應謹遵醫囑, 已經懷孕的女性應儘量不吃或少吃藥, 即使用藥也要選擇危險性較小的。 因此, 孕婦得病後最好諮詢醫生後再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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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不能走向另一個極端, 有些孕婦即使有病也撐著不吃藥, 也不可取。 因為如果一個小感冒拖延不治, 最終惡化成肺炎或其他嚴重疾病, 這對胎兒的影響遠比藥物對胎兒的危害要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