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試圖控制他人的評判
才談得上邊界
我有個好友, 38歲未婚, 最近幾年的過年或者長假都儘量不回老家。 寧可一個人過中秋, 也不想陷入那種人人都要來借著“為你好”對你指手畫腳的氛圍。
這位好友, 是以一種遙遠的空間上的距離, 來保護自己的邊界。
但我想, 這個假期, 選擇回老家的很多人會和開頭那位讀者一樣, 沒有了空間的距離, 在近距離的數天相處中, 並開始意識到了“如果再不建立邊界, 我就真的活得很難受了”。
如何建立一條自己的邊界, 讓自己的婚姻大事、生不生孩子、離不離婚這樣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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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被“關心”婚姻大事為例。
如果你回到老家, 你是不能阻止價值觀和你不一樣, 生存環境和你不同, 文化背景和你有差異的父母等親戚對你的婚姻大事的窺探或者關心, 或者直接干預的。
因為這是他們的選擇。 無論客觀講對錯與否, 一定要阻止他人這樣做, 那就是一種絕對化的控制了。 同時也表示, 你沒有看到父母或他人的邊界。
認識到這一點了, 繼續往下, 那麼我的邊界如何體現呢?
你的邊界體現的方法就是, 當你的父母這樣做的時候, 你聽到, 看到, 但是你還是繼續做你自己, 因為父母只能做出父母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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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 你就可以看到, 一條明確的界限。
界限的一邊, 是父母的心願, 父母的選擇, 他們採取的各種行動, 比如威脅、苦情、講道理、約相親甚至上躥下跳上綱上線道德譴責等等;
界限的另一邊, 是你的心願, 你的選擇, 關於自我的堅持。
可是現實是, 總是在問邊界如何建立, 或者一直建立不好邊界的人, 到這裡就卡殼了。
因為, 當他們看到了父母的行動、反應、感受到父母的情緒或者評判, 他們就陷入了糾纏, 把自我和父母糾纏在了一起:
“我要說服他們, 改變他們, 讓他們認同我選擇不結婚也能過得很好”
“我希望我媽能理解我, 不要因為我不結婚而在親戚面前覺得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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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我爸爸不要對著我歎氣了, 希望他不要拿不生孩子這種事情來指責我不孝”
……
你不但不想結婚、生孩子, 你還接受不了你的父母等人, 即他人有和你不同的想法和態度;
你不能接受他們因為對這件事不同的認知而產生的負面情緒;
你希望媽媽不覺得你讓她丟臉, 希望爸爸不覺得你是不孝........
這種“希望”就不只是堅持自己, 還包含了對他人反應的強烈控制。
你一方面想堅持自己, 另一方面想控制他人, 你在堅持自己的同時, 還想控制對方的反應, 所以, 你才無法堅守自己的邊界。
邊界沒有什麼學習建立的方法, 除非你放下控制, 而一旦你真的放下控制, 你自然就有邊界, 就可以堅持自己了。
這是真相。
你活著不是為了讓別人都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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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 我不應該試圖控制我的父母的反應, 而且改變他們的價值觀幾乎不可能我也知道, 可是如果我令他們有不舒服的反應的話, 內疚感就會把我吞沒。 ”
很多人的內心衝突, 是這樣的:意識到要建立邊界, 也不想刻意控制他人, 但是由於沒法忍受內疚、沒法忍受“不認同”, 而不得不去顧忌他人的反應。
從心理學的多個角度去分析, 或者審視我們的原生家庭、文化的影響, 我們會發現:很多人, 在“做自己”這件事上, 並沒有建立自己可以信服的理論支持。
首先, 潛意識裡面可能會覺得, “為自己而活”是非常自私的;同時一些原生家庭創傷比較嚴重, 比如被嚴重無視而缺乏自我價值感的人, 則很容易被他人的壞評價淹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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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我們需要意識到自己屬於什麼類型的人格特徵, 看到我們的痛點和最軟弱的部分, 然後有針對性地去培養“我感”, 以我的感受為先, 凡事更注重自己的感受, 而不是他人。
嘗試去承受內疚, 處理內疚的情緒, 而不是一直一直地逃避, 寧可違背自己的意願, 也不願意去體驗一點點內疚情緒或負面評價。
如果是這樣, 你就永遠失去了建立自我邊界的機會。
慢慢通過嘗試, 而不是逃避, 去克服對內疚和不認同的恐懼, 是唯一方法。
我的一個來訪者, 從來不敢在媽媽面前表達自己的真實意願, 如果想堅持自己, 而讓媽媽不愉快, 她就會極度內疚:
她的媽媽多年前離異,含辛茹苦地將年幼的她帶大,動不動就以自己犧牲了一切來養育孩子這種話語去“感動”她,實則是以“付出”在綁架這個來訪者的人生。
所以她從小就覺得自己活著就是要讓媽媽滿意,覺得媽媽為她付出了太多。
她求學、選專業、去哪個城市、做什麼工作、和誰戀愛,和誰結婚,就連是否要離婚,都首先想到的是媽媽的感受,媽媽會不會快樂。
實際上,在這個故事裡,可以看到,她曾經別無選擇地將自己的生命拱手相讓,將自己的生命獻祭給了媽媽。
因為孩子都會認同母親,特別是當我們很弱小沒有一個比較有力的人格的時候。但是當我們長大,就可以去重新建立認知體系、自我意識,將生命的主控權拿回來。
建立新的認知,是一種重要方式。在一種新的認知裡,她看到了自己和媽媽其實可以有邊界。
在她的故事裡,這個新的認知是:
1)成年人結婚、生子、離婚的選擇,不應該由孩子承擔。
2)媽媽當年選擇結婚,後來選擇離婚,她選擇生下你,養育你,這都是她的(主動或被動)選擇。有命運的偶然,也有內心模式導致的必然。
3)你不需要為了媽媽的選擇和人生好壞背負責任。她過好她的人生,承受她選擇的結果;你過好你的人生,去承受你選擇的結果,這就是生命的公平。
以上三句話,其實每一句話都和“邊界”有關:
成年人和孩子的邊界;媽媽的選擇,和孩子的選擇的邊界;還有媽媽的人生和孩子的人生的邊界。
合理的邊界應該是:
(1)認識到每一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不應推責
(2)自己去承受自己選擇的所有結果,包括他人對你的不滿
(3)他人的人生由他人承擔,你的人生由你自己承擔,無關道德
如果能牢牢地守在這樣的邊界上,那麼就能活出自己了。
再深切的愛裡,都應該有邊界
愛不應該是控制,不應該是互相蠶食對方的人生。
沒有邊界的愛,並不是真正的愛。
無論是父母與孩子的關係,還是戀愛、婚姻。
任何一種真正的愛,都不可能建立在讓對方出讓自由的基礎上。
這種愛,既不道德,也不高尚。
如果一個媽媽將孩子的人生牢牢掌控說這是愛,或者一個丈夫將對妻子全方位的控制說成是愛,這都是無視他人生命邊界的表現,而“愛”只是將踐踏邊界這件事“合理化”的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罷了。
對於那些放棄自我的邊界,不惜代價去滿足愛人的人,我想問:
如果你堅持自己,愛人就會離開你或者不再愛你嗎?
你是否在用一種自我犧牲的方法,去換取對方對你的選擇和投入,換取一段和他在一起的關係,或者他(她)妻子或丈夫的那個位置?
如果真的是這樣,有一天你發現你要做回自己時,他也就不再願意為你停留,你會怎樣?
你真的能享受這種出讓自我邊界,得到“愛”的回應的狀態嗎?
所以我覺得最好的愛情,並不是兩個圓相遇變成了一個圓,而是兩個圓仍然是兩個圓,他們可以重疊、可以分開、可以保持一定距離遙望。
無論對方如何變化,他們還是自己那個圓。
而最好的父母的愛,則是無論父母做出了什麼犧牲或者選擇,所為的都是讓孩子可以毫無負擔地成為他自己,不是一個大圓去包圍了一個小圓。
我記得有人曾經這樣形容過真正的慈善,說真正的慈善是一種給予,但同時還要照顧到接受者的尊嚴。
其實真正的愛也可以這樣理解,那就是無論你在關係中做了多大的給予,都一樣要去尊重接受者的邊界,不要踐踏他的自我。
撕掉那些合理化的理由、表面化的道理,我覺得這才是人性中真正的道德之光。
建立邊界,和善良無關
當你理解了控制他人對你的看法會影響邊界的建立,理解了好的愛是尊重他人的邊界,理解了你沒有責任去背負別人的生命而出讓自己的底線——那麼你就已經具備了建立邊界的基本認知。
如果因為維護邊界,而造成的內疚感、道德壓力、自我譴責讓你難受,有一個詞,可以幫到你——“自我悲憫”。
治癒系心理學家貝弗莉.恩格爾提出了這種療愈方法。
她說:“悲憫心不僅是羞恥感的解藥,同時也能化解病態內在評判者釋放的毒素。當你開始悲憫自己時,你就能讓病態內在評判者沉默無言。”
“悲憫自己也能讓你正確地審視自我的價值,能更理解自己,接納真實的自己,認為自己在本質上是善良的。即使犯錯,你也能原諒自己。”
維護邊界,不等於不善良。
如果你總是無法維護自己,或者覺得維護自己的邊界就是自私的、不應該的甚至有罪的,如果你無法停止因為別人的反應而評判自己,那麼你需要更多地“自我悲憫”。
你要去感受你被侵蝕的生命發出的痛苦的呐喊,你需要告訴自己,我要悲憫我自己。守住邊界,是為了讓我自己免於被傷害和被吞噬。
就像開頭提出問題的我的讀者,她說,很多人因為善良,而無法守住邊界因此被傷害。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你需要重新去審視“這種善良”。
一旦拒絕他人,引起他人的不快,就覺得自己不善良的人,可以多思考幾遍貝弗莉.恩格爾的話,你是否相信自己本質上就是善良的?你能接納你自己嗎?
實際上,在某些人的潛意識深處,因為過去養育者不恰當的對待,讓他一直覺得“自己”是一個不夠好的存在,他唯有在養育者或他人肯定的評價裡,才能感受到自己是“善良”的。這只是我們對於善良的錯覺。
而這也是關於邊界的魔咒,很多人一觸碰到就會退回來。
邊界和善良無關。願你能打破這個魔咒。
她的媽媽多年前離異,含辛茹苦地將年幼的她帶大,動不動就以自己犧牲了一切來養育孩子這種話語去“感動”她,實則是以“付出”在綁架這個來訪者的人生。
所以她從小就覺得自己活著就是要讓媽媽滿意,覺得媽媽為她付出了太多。
她求學、選專業、去哪個城市、做什麼工作、和誰戀愛,和誰結婚,就連是否要離婚,都首先想到的是媽媽的感受,媽媽會不會快樂。
實際上,在這個故事裡,可以看到,她曾經別無選擇地將自己的生命拱手相讓,將自己的生命獻祭給了媽媽。
因為孩子都會認同母親,特別是當我們很弱小沒有一個比較有力的人格的時候。但是當我們長大,就可以去重新建立認知體系、自我意識,將生命的主控權拿回來。
建立新的認知,是一種重要方式。在一種新的認知裡,她看到了自己和媽媽其實可以有邊界。
在她的故事裡,這個新的認知是:
1)成年人結婚、生子、離婚的選擇,不應該由孩子承擔。
2)媽媽當年選擇結婚,後來選擇離婚,她選擇生下你,養育你,這都是她的(主動或被動)選擇。有命運的偶然,也有內心模式導致的必然。
3)你不需要為了媽媽的選擇和人生好壞背負責任。她過好她的人生,承受她選擇的結果;你過好你的人生,去承受你選擇的結果,這就是生命的公平。
以上三句話,其實每一句話都和“邊界”有關:
成年人和孩子的邊界;媽媽的選擇,和孩子的選擇的邊界;還有媽媽的人生和孩子的人生的邊界。
合理的邊界應該是:
(1)認識到每一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不應推責
(2)自己去承受自己選擇的所有結果,包括他人對你的不滿
(3)他人的人生由他人承擔,你的人生由你自己承擔,無關道德
如果能牢牢地守在這樣的邊界上,那麼就能活出自己了。
再深切的愛裡,都應該有邊界
愛不應該是控制,不應該是互相蠶食對方的人生。
沒有邊界的愛,並不是真正的愛。
無論是父母與孩子的關係,還是戀愛、婚姻。
任何一種真正的愛,都不可能建立在讓對方出讓自由的基礎上。
這種愛,既不道德,也不高尚。
如果一個媽媽將孩子的人生牢牢掌控說這是愛,或者一個丈夫將對妻子全方位的控制說成是愛,這都是無視他人生命邊界的表現,而“愛”只是將踐踏邊界這件事“合理化”的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罷了。
對於那些放棄自我的邊界,不惜代價去滿足愛人的人,我想問:
如果你堅持自己,愛人就會離開你或者不再愛你嗎?
你是否在用一種自我犧牲的方法,去換取對方對你的選擇和投入,換取一段和他在一起的關係,或者他(她)妻子或丈夫的那個位置?
如果真的是這樣,有一天你發現你要做回自己時,他也就不再願意為你停留,你會怎樣?
你真的能享受這種出讓自我邊界,得到“愛”的回應的狀態嗎?
所以我覺得最好的愛情,並不是兩個圓相遇變成了一個圓,而是兩個圓仍然是兩個圓,他們可以重疊、可以分開、可以保持一定距離遙望。
無論對方如何變化,他們還是自己那個圓。
而最好的父母的愛,則是無論父母做出了什麼犧牲或者選擇,所為的都是讓孩子可以毫無負擔地成為他自己,不是一個大圓去包圍了一個小圓。
我記得有人曾經這樣形容過真正的慈善,說真正的慈善是一種給予,但同時還要照顧到接受者的尊嚴。
其實真正的愛也可以這樣理解,那就是無論你在關係中做了多大的給予,都一樣要去尊重接受者的邊界,不要踐踏他的自我。
撕掉那些合理化的理由、表面化的道理,我覺得這才是人性中真正的道德之光。
建立邊界,和善良無關
當你理解了控制他人對你的看法會影響邊界的建立,理解了好的愛是尊重他人的邊界,理解了你沒有責任去背負別人的生命而出讓自己的底線——那麼你就已經具備了建立邊界的基本認知。
如果因為維護邊界,而造成的內疚感、道德壓力、自我譴責讓你難受,有一個詞,可以幫到你——“自我悲憫”。
治癒系心理學家貝弗莉.恩格爾提出了這種療愈方法。
她說:“悲憫心不僅是羞恥感的解藥,同時也能化解病態內在評判者釋放的毒素。當你開始悲憫自己時,你就能讓病態內在評判者沉默無言。”
“悲憫自己也能讓你正確地審視自我的價值,能更理解自己,接納真實的自己,認為自己在本質上是善良的。即使犯錯,你也能原諒自己。”
維護邊界,不等於不善良。
如果你總是無法維護自己,或者覺得維護自己的邊界就是自私的、不應該的甚至有罪的,如果你無法停止因為別人的反應而評判自己,那麼你需要更多地“自我悲憫”。
你要去感受你被侵蝕的生命發出的痛苦的呐喊,你需要告訴自己,我要悲憫我自己。守住邊界,是為了讓我自己免於被傷害和被吞噬。
就像開頭提出問題的我的讀者,她說,很多人因為善良,而無法守住邊界因此被傷害。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你需要重新去審視“這種善良”。
一旦拒絕他人,引起他人的不快,就覺得自己不善良的人,可以多思考幾遍貝弗莉.恩格爾的話,你是否相信自己本質上就是善良的?你能接納你自己嗎?
實際上,在某些人的潛意識深處,因為過去養育者不恰當的對待,讓他一直覺得“自己”是一個不夠好的存在,他唯有在養育者或他人肯定的評價裡,才能感受到自己是“善良”的。這只是我們對於善良的錯覺。
而這也是關於邊界的魔咒,很多人一觸碰到就會退回來。
邊界和善良無關。願你能打破這個魔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