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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避孕藥 懷上了寶寶能不能要

孕育生命, 本來就是一件神聖的事情。 在准爸媽尚未做好準備之前就生出來的寶寶, 或多或少都顯得有點不合時宜。 為了保證優生優育, 給寶寶一個健康的未來, 吃過避孕藥的孩子, 究竟能不能要呢?

一、避孕失敗, 寶寶來了

小薇最近可謂是有苦說不出, 只能悄悄跟朋友訴苦:本來剛剛結婚才半年, 小薇想著先過一年兩個人的世界, 可是老公及婆婆都迫不及待就希望她能早點生個孩子出來。 上次同房之後, 小薇的老公自然沒有任何避孕措施, 而小薇則偷偷在事後服用了2粒的避孕藥。 可是, 一個月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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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薇的例假居然遲遲不來, 自己買了驗孕棒測試果然是懷孕了。

老公及婆婆自然是喜笑顏開, 可是小薇卻犯愁了, 吃過藥留下來的孩子, 能不能要呢?小薇偷偷上網查了一下, 不少回復都建議這樣的孩子不能留下來, 尤其是毓婷可能對寶寶的發育會有致畸的作用, 吃藥後留下的寶寶有可能會變成不男不女的怪胎。

二、2粒避孕藥, 孩子還能要?

左思右想之下, 小薇還是決定來諮詢專業的醫生。 對於這個意外而來的孩子, 小薇忽然有了母親的感受。 加上面對著婆婆和老公期待的眼神, 自己也開始變得期待這個生命的到來了。

醫生先瞭解了小薇所服用避孕藥的時間和種類, 然後告訴小薇:毓婷這種緊急避孕藥的主要成分是孕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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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國內外並沒有任何資料表明這種藥物會對胎兒產生致畸的影響。 加上毓婷每片劑量低, 在人體中代謝較快, 對胎兒是基本沒有太大影響的。 但是醫生也提醒小薇, 雖然可以排除毓婷對胎兒的影響, 但在孕早期其他不科學的生活方式和其他自然因素造成的胎兒畸形卻不能完全忽視, 建議小薇應該定期做B超或染色體檢查, 及早排除胎兒畸形。

綜合以上的分析, 醫生還是建議小薇, 孩子可以要, 但要記得按時進行產檢就行了。

三、在受精卵著床之前的避孕藥或無影響

醫生進一步解釋, 從夫妻同房到受精卵著床一般需要7-9天的時間, 懷孕的正式開始是從受精卵著床開始計算的。 而小薇的緊急避孕藥是在第二天服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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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受精卵已結合成功, 並在輸卵管內遊走, 在這一階段, 胎兒尚未著床、開始分裂發育, 因此, 完全無須擔心藥物對寶寶器官發育的影響問題。

從臨床上來分析, 一般藥物對胎兒的影響表現為“全或無現象”, 也就是說如果藥物對胎兒有毒害, 那麼胎兒將停止發育;如果藥物對胎兒沒有影響, 胎兒則完全正常, 不影響後續發育。 因此, 醫生建議小薇在懷孕50~60天后進行B超檢查, 如果寶寶的胎心、胚芽發育一切正常, 則將健康發育。 如果准媽咪會出現無故流血, 且經B超證實胚胎已經停止發育, 那麼就應該儘早人流, 無須保胎。

四、女性切忌常服緊急避孕藥

那有些准媽咪也會問, 是不是所有緊急避孕後失敗的寶寶都能要呢?這個問題並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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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緊急避孕藥的藥物原理來分析, 該藥物成分是一般是人工合成的激素, 通過激素調節, 使宮頸粘液稠度增加, 或改變輸卵管的活動方式, 阻礙受精卵著床。 所以, 緊急避孕藥的藥效一般是在同房後72小時之內, 但這種避孕效果也並非百分之百。 如同小薇的案例也是常見的。

另一方面, 處於對女性自身的保護, 千萬不可多次服用緊急避孕藥。 如果准媽咪在胚胎著床後仍然多次服用緊急避孕藥, 那麼就有可能會對孩子的胚胎造成副作用, 而這種副作用則是無法預料的。 此外, 女性在一年之內最多服用3次緊急避孕藥, 否則會因此月經不調、嘔吐等生理上的副作用, 從而引起不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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