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退燒藥不以體溫增高幅度大為標準 提問1:體溫增高幅度大, 該吃退燒藥嗎?
昨天夜裡, 2歲的樂樂特別煩躁、睡眠也很不安。 媽媽發現他有些發燒, 體溫達37.8℃。 樂樂平時體溫只有35.8℃~36.0℃, 媽媽認為既然體溫增高的幅度較大, 於是, 便給樂樂服了退燒藥。
第二天, 帶孩子來看我時, 媽媽問的問題之一就是:該不該給孩子吃退燒藥?
幫樂樂媽媽作分析
發燒本身不是一種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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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體溫過高, 避免出現高熱驚厥, 是服用退燒藥的最基本的理由。
體溫超過39℃可引起大腦皮層不穩定, 但不是說, 每個孩子都會出現驚厥。 高熱驚厥往往有遺傳傾向, 瞭解雙方父母家族高熱驚厥的歷史, 有助於預測孩子出現高熱驚厥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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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早服用退燒藥物, 將孩子體溫保持在37℃以下, 會削弱人體對病菌抵抗的能力, 使病菌更易於在體內擴散, 無形中助長了病菌對人體的侵害。 我們希望服用退燒藥後的效果是將體溫保持在37℃~38℃之間。
為什麼不等到39℃
為何孩子體溫達到38.5℃就給退燒藥, 不是39℃才可能引起孩子大腦皮層不穩定嗎?這是因為服用退燒藥物後, 藥物被人體吸收並發揮作用需要一定時間, 一般為20~30分鐘; 38.5℃給孩子服用退燒藥物, 就是為了盡可能避免在退燒藥物起作用之前孩子體溫已超過39℃。
(兼職編輯:Vic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