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毒性反應發病急、病程短, 病變主要在表皮, 表現為皮膚暴露部位呈日曬斑或皮炎症狀, 有刺痛感、紅斑、水腫甚至水皰等;光變態反應是一種遲發性變態反應, 有一定的潛伏期, 病程相對較長, 病情可反復, 病變主要在真皮。 什麼是藥物光敏性皮炎
光敏性皮炎有時被認為是一種對陽光的過敏, 是一種陽光引發的免疫系統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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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敏性皮炎通常是在人體接觸日曬後的一到兩天時間內發病, 皮疹多見於面部、頸部、手背以及上肢, 主要表現為小丘疹、小水泡、紅斑等, 自覺瘙癢, 嚴重時一些非光照部位也可引起皮疹, 不疼痛, 瘙癢異常, 消失很慢, 如果不積極治療, 還可以形成慢性光敏性皮膚病。 服用這些藥物也要防曬
可引起光敏反應的西藥主要包括抗菌藥物中的喹諾酮類、磺胺類、四環素類及磺醯脲類降糖藥、心血管藥物、利尿藥、吩噻嗪類、非甾體抗炎藥、口服避孕藥及局部用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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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敏反應發生的頻率和嚴重程度有個體差異性, 大多數人的症狀輕微, 甚至難以察覺。 如果患者皮膚出現麻刺感或紅斑時, 要立即躲避陽光, 用冷水濕敷 紅腫發熱部位, 並停用可產生光敏反應的藥物, 改換其他藥物治療原發疾病, 根據嚴重程度按醫囑局部或全身使用糖皮質激素或口服抗組胺藥對症治療。